江苏40个省级部门“三公”经费下降25.7%

23.07.2017  13:34

  政府的既定工作有没有按时按量完成?财政的钱是不是都花在了“刀刃”上?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进展如何?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江苏省审计厅厅长顾树生所作《关于江苏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财政预算】40个省级部门“三公”经费降25.7%

  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招待产生的消费,被称为“三公”经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省审计厅运用大数据审计分析系统,对省级12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9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比对分析,重点对40个部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涉及资金207.9亿元,占总决算支出的53.9%。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逐步规范,“三公”经费持续压缩,核查的40个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25.7%。

  审计中也发现,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低。省质监局、省民防局等21个单位,年初预算安排110个项目、金额11.9亿元,当年实际只使用了2.1亿元,项目执行率仅为18%,其中54个项目年初安排的2.2亿元全部未使用。省地矿局等7个单位年末还突击将3000万元转移至下属单位或企业,截至2017年5月仍有2837.6万元未使用,导致财政资金大量闲置。

  【“放管服”改革】部分应“”事项落实不到位

  2016年四季度,省审计厅组织对省、市、县三级“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实地抽查1608个部门单位。在肯定改革成效的同时,审计报告也披露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应下放、委托的审批事项未落实到位,有的放权后基层接不住;部分下放事项“含金量”不高,有的放权成为“空放”,审计抽查8个省级部门发现,取消、下放的54个行政审批项目中,有7个为江苏不涉及或以前年度已取消事项;取消的63项职业资格中,有51项为江苏不涉及或以前年度已取消事项;少数单位仍存在违规收费。连云港市就业训练中心未经物价部门审批,违规收取培训费131.2万元。东海县规划局通过与个人合作和设立全资公司的方式,依托其行政审批职能,2012年至2016年10月,违规收取规划技术服务费等2084.1万元。此外,该局还在两公司列支机关经费408.7万元。

  【扶贫审计】全省35万人、116个村成功脱贫

  2017年一季度,省审计厅组织对沭阳等12个省重点帮扶县(区)2016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扶贫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 12个县(区)共有35.2万低收入人口、116个经济薄弱村实现脱贫。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教育、医疗、社保等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扶贫资金违规使用或闲置等等。淮安、淮阴等4个县(区)以建档立卡农户名义套取扶贫小额贷款3093万元再出借给企业和个人使用,涟水、泗洪等7个县(区)向1090户非建档立卡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674万元,滨海等9个县(区)闲置1年以上财政扶贫资金9327.5万元等等。对审计中发现的个别村组干部骗取扶贫补助资金、个别地方扶贫办违规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奖励资金等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纪检机关查处。

  【保障性安居工程】超额完成任务但部分地区空置

  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74个任务区、506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发现,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完成开工任务27.5万套、基本建成29.8万套,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任务,当年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达到117.6万户,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

  但与此同时,大量保障性住房在部分地区长期空置也是不争的事实。由于户型设计不合理、租售价格偏高、保障对象范围较窄,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无锡、沛县等38个市县38587套保障性住房空置1年以上;铜山、滨海等3个县(区)有7个项目2376套保障性住房,已建成1年以上却不能交付使用。此外,保障房建设未依法招投标问题突出,存在重大廉政风险和管理缺陷。

  部分地区对保障对象资格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一些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也有少数地方套取挪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泗阳县等3个任务区的建设单位以虚报、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1469.8万元;高淳、赣榆等3个县(区)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18.2万元,用于人员和办公经费等支出。 本报记者 王晓映

  原标题:40个省级部门“三公”经费降25.7% 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