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江苏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25.6% 省政府将集体学法

15.07.2016  02:43

  交汇点讯 记者从14日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获悉,江苏将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其中,深化重大涉法改革、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制度执行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仲裁工作、强化政府法制能力建设是下半年的工作重点。近期,省政府全体会议将开展集体学法活动。

  上半年,全省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617件,受理4005件,同比分别增长25.6%、32.7%,审结2738件。省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3件,受理230件,同比分别增长17.5%、29.2%,审结139件。其中,撤销、确认违法、责任履行共20件,直接纠错率达14.4%,比去年提高1.9个百分点。在行政应诉方面,上半年收到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55件,同比增长73.52%。省法制办主任于爱荣介绍,将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市县两级政府建立统一的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在乡镇和街道普遍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点、配备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

  江苏已在如皋、泰兴、兴化、扬州蜀冈-廋西湖景区等地的相关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在盱眙县、盐城市大丰区、南通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在南京、常州、徐州、南通、盐城和昆山、泰兴、沭阳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选择常熟在全国率先探索镇域范围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到目前,各项试点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半年,将逐步扩大镇域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县(市)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

  据介绍,10月份,省法制办将对省级机关和各市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在今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下半年,省法制办将做好《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江苏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核工作,同时参与《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的前期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立法项目,举行立法论证会、听证会。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新取得立法权的市要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政府法制机构综合设置立法处室,配备专门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省、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分别按照5人、3人、1人的标准配备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专门人员。目前,常熟市政府法制办已由政府挂牌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人员编制由6人增至11人,所有乡镇、街道都设立了法制办,24个市政府主要部门均设置了法制科室。江苏将推广常熟做法,提升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推进政府法制队伍建设,江苏将积极推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身份。

  交汇点记者 黄伟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