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1.5亿创新券助力创客成长 6月将首次兑现

14.04.2015  17:13

   购房券”最高100万元 “创新券”惠及千余企业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14日从泰州市科技局获悉,泰州市区今年计划发放1.5亿元“科技创新券”,到目前已有595家企业申领创新券1.16亿元,其中中小企业469家、科技型企业119家、平台类7家。另有两批将在本月底发放到位,预计泰州市区领取科技创新券的企业将突破1000家。根据计划,该市将于今年6月份首次兑现创新券,到11月份进行第二次兑现。

  “创新券”不仅在泰州市本级层面迅速推开,靖江、泰兴、兴化3市也同步进行。就在3月9日,靖江市新程汽配等11家企业分别从市领导手中领到了1张100万元面额的“科技创新券”。这11家科技型企业享受的是企业类B券,待他们在本年度科技创新实际支出达到相应标准后,将获得市财政“真金白银”的奖励兑现。

  面对当前实体经济缺少人才支撑与创新活力这两个突出问题,泰州市今年以来出台了一揽子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意见,新推出“购房券”和“创新券”,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釜底加薪”,为“创客”成长营造良好空间。“购房券”就是对人才集聚到泰州实体经济的专业技术人才,拿出空前激励政策,支持他们在泰州落户生根。其中,对来泰州创业的硕士或副高职称人员、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分别发放6万、10万元“购房券”;对部省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提供3年免费人才公寓,并发放30—100万元“购房券”,旨在吸引中外创新创新人才到泰州安居乐业。

  科技创新券是针对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而设计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泰州从今年起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向不同类型企业分别发放5万元、10万元和100万元面额不等的科技创新券,变事后奖励为事前引导,变重点扶持为普惠共享,以此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动力。该市对创新券实行实名登记备案制,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有效期不超过2年。春节刚过,首批6000万元科技创新券就开始向企业发放。泰州新发放的创新券分为企业类、平台类和奖补类,创新券专项经费每年安排8000万元,可结转下一年度。企业建设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和科技服务平台添置研发设备,兑现的最高额度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介铸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