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4起“四风”腐败问题 5人被开除党籍

09.01.2016  09:58

  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日点名道姓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江苏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苏州市吴江区芦墟镇党委原副书记、吴江临沪与汾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薛四金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合计58.3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薛四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17万元。

  张家港市塘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张义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5.6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失职渎职,导致某企业骗取财政专项补贴42.2万元。张义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里华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正国和村委委员吕小粉在帮助4户村民贷款购买插秧机过程中,截留私分国家农机补助款1.32万元。李正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小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盱眙县旧铺镇好汉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周长春等人骗取私分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周长春、张成山、高永祥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