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就骚扰警察 5个月报假警70余次

14.05.2015  18:24

 

近日,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其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被撞伤。然而民警出警后却发现,报警人不但毫发无伤,更是蓄意谎报警情。该报警人是在马桥派出所出了名的报假警“专业户”,5个月时间曾报假警70余次。

 

醉汉躺路边报假警讹诈他人

 

4月23日晚,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里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报警声。“喂,派出所吗?你们快来,我被人撞了!”报警人李某称自己在新江平路被他人轿车撞倒,无法起身。但是肇事方却不肯赔钱为其医治。

 

得知情况后民警赶往现场,却看到了意外的一幕。只见报警男子不仅没有躺在地上无法动弹,还与一名轿车驾驶员争吵得面红耳赤。轿车驾驶员屡次欲挣脱报警男子的纠缠,却始终无法如愿。作为“肇事方”的驾驶员一看见民警便迅速跑到民警身边诉苦,“警察同志,这个人喝醉了酒耍酒疯,硬说我撞伤了他,你们快把他带走吧。

 

轿车驾驶员介绍,当晚7:00左右,李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新江平路时突然跌倒,路过的轿车驾驶员王某看见后下车查看,却不想被李某一下子揪住衣服不放行。“远远地就看见他骑车时颤颤巍巍的,我上去扶他的时候,他满身酒气,还不停地说我撞了他,让我赔2万元医药费。”王某有些委屈地说。

 

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李某满脸通红、浑身酒气,且王某车辆及李某身上的确并无碰撞痕迹。而作为报警人的李某,竟然也是民警们的“老相识”。原来,李某是当地有名的报假警“专业户”。

 

5个月报假警70余次

 

这已经不是李某第一次报假警了。”民警介绍道。早在今年2月初,马桥派出所就曾接到李某的电话,他称其与他人发生纠纷并被殴打。然而民警赶往现场却发现李某所述均是子虚乌有。无奈之下,民警只得驾车将其送回家中。

 

李某的报假警记录最早可追溯到2010年。2010年11月10日,李某酒后报警称其被他人撞伤,经证实该警情并不属实。时隔半个月,李某再次酒后报警,称其被他人殴打。经证实该警情同样无效。民警当场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是李某却未就此收手。2011年1月3日,李某醉酒后在20小时不到的时间内连续报假警三次,且每次的报警电话、所述警情均不相同。“当天我们刚到现场处理完李某的案子,没想到隔了半个小时他又报警了!”出勤民警回忆道。

 

2012年9月~2013年1月,五个月时间内,李某先后以被人殴打、敲诈等各种名义报假警70余次,且均是喝醉酒后所为。“因为李某喝醉了不认识回家的路,我们送他回家也多达40余次。”民警说。2013年1月,李某因恶意报假警并妨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而被行政拘留10日。“其实我就贪两杯酒,但是醉酒报警的事情我隔天清醒后完全不记得。”李某说。

 

如今的李某虽然报假警频率有所降低,但是仍然时不时给派出所正常工作造成麻烦。“本着认真对待每一个警情的原则,接警后我们都必须出警。”民警解释,如今他们已与李某成了老相识,每次接到李某的报警他们就知道其肯定又喝醉了。

 

链接》》》我市去年接到无效警情近6万起

 

据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统计,2014年110报警服务台共接警情近32万余起,其中恶意骚扰、谎报等无效警情近6万起,占总警情近20%。

 

在所有无效警情中,最常见的是产品质量投诉、价格投诉等非警务范围的事项,市民因无法找到相关职能部门或社会服务机构,往往“病急乱投医”,打进110要求警察帮助解决。另一方面,一些市民缺乏社会责任感,如醉酒者或者无聊市民,拨打110后诉说与警情无关的话题,有的甚至恶意骚扰接警员。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恶意报假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1项的规定,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