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减50元没兑现电商赔近1.5万 网购维权保全证据

15.03.2016  10:36

  如果网店搞活动,说好下单立减50元,付款时却没减,你会选择退货还是找卖家索要补偿?近日,南京六合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市民小刘获得近1.5万元的赔偿。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网购中,遇到卖家承诺的优惠没兑现、晚发货这样的情况,消费者也可以打官司维权。不过律师提醒,要注意保全证据。

  通讯员 陆研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姚茜

   案例1

  下单没减50元

  索赔拿到1万5

  去年6月17日,某网上商城搞活动,原价5499元的电脑,促销价4999元。店家还称,下单再立减50元。市民小刘下单购买并付了款,但他仔细一看,付款价格仍是4999元。他联系客服,对方解释是系统故障。他认为这是欺诈,于是告上了法院。

  商家的解释是,他们当时与小刘沟通过,愿退钱,并补偿他一些代金券。对此小刘称,店家只愿意给50元代金券,他不想要。

  起诉前,小刘已经退了货。但他觉得店家还应该赔偿。

  六合法院审理认为,店家声称“系统故障”,但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他们没有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此前的价格承诺,属价格欺诈行为。小刘要求店家给予电脑售价的三倍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前不久,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小刘的诉讼请求,电商要赔偿小刘近1.5万元。

   案例2

  发货晚了几小时

  卖家被判赔800元

  南京市民王先生网上下单后,卖家因没有及时发货被告上了法庭。

  王先生在一家网店买了79根金条,单价2650元。凌晨下单后他支付了20多万元的总价款。直到3天后的下午近4点,店家才将这些金条交给快递公司。王先生认为他们延迟发货,当天下午4点多,提出退款申请。后来金条退回给店家,20多万货款退到王先生账户。

  王先生以店家延迟发货、妨害他的购买权益为由打起官司,案件在建邺法院审理。

  由于这家网店所在的电商平台规定,除特殊商品外,店家必须在买家付款后72小时内发货,延迟发货则要承担违约金,并以积分的形式支付。因此,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判决卖家赔偿800元,以80000积分的形式支付给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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