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公租房已累计入住53.5万套棚改进度全国居前

02.06.2016  05:43
 

新华网南京6月1日电(刘国超)新开工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5万套,是今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向全省人民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之一。截至4月底,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1.77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47%,完成投资561.5亿元,同比增加90%。棚改进度在全国各省份中名列前茅,达到了今年国务院关于棚改“早开工、早见效”的要求。

据悉,2013年起,该省组织各地对棚户区开展动态调查摸底,因地制宜编制棚户区改造“十三五”规划,预计将改造70万套以上。2015年下半年,基本敲定2016年改造计划,并督促各市县把年度计划逐个落实到地块、项目和责任主体,超前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为今年早开工打下了良好基础。

其次,江苏省政府颁布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在用地计划上,江苏连续5年对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供应。在税费减免上,严格执行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还明确对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经营性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普通商品住房收费标准的80%,此外,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项目资本金占20%的规定。

今年1月—4月,江苏省新增国开行棚改贷款授信356亿元,发放贷款353亿元,均名列全国第一。积极与农发行对接城中村改造贷款,联合组织专题培训和政策衔接,今年1月—4月,新评审贷款72.5亿元、发放47.9亿元,额度均居于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商业银行棚改基金。省政府明确由江苏银行设立1000亿的棚改基金,支持全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目前已累计评审和发放近300亿元。

为缩短棚改居民安置过渡周期,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江苏省出台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意见,要求各地多措并举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并对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实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对商品住房去化期较长的市县,要求今年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今年1-4月,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19.1%,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近2万户居民通过商品住房得到及时安置。从全省看,有24个县(市、区)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16个县(市、区)达到100%。

为让更多新市民享受住房保障。近年来,江苏省要求各地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有效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公租房分配入住实行目标管理,要求已竣工公租房分配比要达到90%,并按月通报各地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常州、淮安等市区公租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已经调整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南京市大力调整分配政策,过去要求拿满2年全额补贴才能享受实物配租保障,现在对符合低收入条件的家庭可全部实现实物配租,过去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公租房源,对其所在单位有职工人数、纳税额度等限制条件,现在已经取消这些对单位经营规模的限制。截至今年4月底,该省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53.5万套(间),分配比例达到95%,位居全国第一。

2016年6月1日《新华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