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324”规范检律关系

08.12.2016  11:11

  “现在到检察院阅卷真是太方便了,只要几分钟,检察官就把制作好的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让我们带走了。”日前,来自江苏省盐城的张律师在阜宁县检察院查阅卷宗后,竖起大拇指。

  律师“电子卷宗”服务,只是该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项目之一。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以“规范保障、规范代理、规范交往”为内容的“324”工作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良性互动。

  另外,该院对每一位律师发放《满意度征求意见表》,听取律师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实行评价反馈服务。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权威,我院在做好接待服务的基础上,严把两个关口,确保律师执业代理规范。”分管副检察长王红兵介绍说。

  严把“入口关”,对前来申请查询的律师,该院重点核对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是否人证一致,委托人身份是否合格等等。

  为防止个别检察干警和律师将正常的业务关系变成利益关系,将正常的职业关系变成个人关系,该院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检察官与律师的正当交往。

  今年以来,阜宁县检察院共接待律师阅卷58人,刻录光盘60张,涉及案件电子卷宗706册,提供案件信息查询120条,收到意见建议11条,律师满意度100%,委托人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