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一水务站正副5站长瓜分公款 3年套走71万余元

30.06.2015  12:23

  A水务站是高邮市水利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位于高邮市A镇。站内共有5个站长,1正4副。2014年,这5名站长分别因贪污、受贿全部落马。至此,站长在位时间已达22年,在短短3年内,他联合4名副站长套取公款共计71万余元,此外还单独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9.4万元,被办案人员评价为典型的“蚁官巨贪”。

  

 

  A水务站是高邮市水利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位于高邮市A镇。站内共有5个站长,1正4副。2014年,这5名站长分别因贪污、受贿全部落马。至此,站长在位时间已达22年,在短短3年内,他联合4名副站长套取公款共计71万余元,此外还单独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9.4万元,被办案人员评价为典型的“蚁官巨贪”。

  近日,站长及两名副站长在高邮市法院获刑,另外两名副站长被高邮市纪委立案调查。令人颇感意外的是,这5名站长落马是一封举报信引发的,而这封信的内容,只有一句话,总共不到50个字,所举报的对象是该镇某领导。一封针对镇领导的举报信,为何会导致水务站正副站长集体落马?他们为何走上贪腐之路?又是如何联手侵吞公款的?本期读案,为您讲述。

  去年2月27日,高邮市纪委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的内容只有一句话,不到50个字,大致内容是举报高邮A镇一领导挪用水利资金。由于该领导分管当地的水利工作,纪委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决定从A水务站等单位入手,调查该领导。

  经过一番调查后,工作人员没有发现匿名信所举报的问题,却发现A水务站的财务情况存在异常——上级单位曾下拨1000多万元到该水务站,用于建设、维护当地的水利工程,但其中100多万元公款并不在该站公款账户上,而是在时任该水务站副站长、前会计廖寒的私人银行账户中。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纪委工作人员怀疑,该水务站存在私设小金库等情况,遂找到廖寒谈话。起初,廖寒承认,因为家中经济困难,他确实陆续把部分公款用于儿子上学等生活开销上了,共两万元左右。

  但是,纪委工作人员发现,公款的缺口并不止这么多。随后,纪委工作人员多次找廖寒谈话。其间,廖寒支支吾吾,不承认单位有小金库。当工作人员问及账目上一笔10万元资金去向时,廖寒先是交代和站长及其他3名副站长瓜分了,并避重就轻说起一些小金额,但这与纪委已掌握的账务漏洞相差甚远。

  去年5月中旬,廖寒被纪委采取“双规”措施,同时,审计人员开始对A水务站的财务进行审计,结果发现,该水务站的账户混乱,存在做假账等情况。

  为了查清该水务站资金的问题,纪委工作人员决定与该站站长宗艺进行正面接触。

  去年6月中旬,高邮市水利系统召开工作会议,全市水务站站长等均到场参会。纪委工作人员立即赶至会场,找到宗艺,亮明身份后,宗艺神色突变,浑身发抖。被工作人员带上车后,他神情恍惚,不停出汗,连手上的烟斗掉了都没察觉。

  待回过神后,他立即从随身的钱包里掏出一张银行汇款回执单,递给办案人员,并称他们之前确实联合工程老板套取公款,每人分得1.1万元,但他们早已把这笔钱上交至高邮市水利局,有汇款回执单为证。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纪委工作人员并没有相信他的这一说法。

  在对宗艺采取“双规”措施后,高邮市纪委对该水务站发出通告,通知该站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反映问题。可陆续通知两次后,水务站表面上仍是一片风平浪静。

  在纪委对宗艺进行调查期间,高邮市检察院依法对该水务站副站长尤明光立案侦查。其他两名副站长闻讯,陆续向高邮市水利局纪委监察组说明情况,并提交了书面坦白材料。

  至此,该水务站的站长和副站长全部落马,整个领导层“坍塌”。

  那么,该水务站的资金漏洞到底有多大?这个洞是如何掏出来的?5个站长为何集体走上贪腐路?要解答这些问题,得先从“老站长”宗艺说起。

  宗艺,51岁,高邮人。1980年,进入A水务站工作,此后,他用了9年,从一个办事员一步步升至副站长,并主持工作。1992年,宗艺被提拔为站长,在当时,他是全高邮市水利系统中最年轻的水务站站长。在这个位子上,他一坐就是20多年。从最初的春风得意,到后来的平淡、不甘、失望,再到后来的狂妄自大,一人独大,宗艺的心里渐渐变了味儿。这在宗艺的检查书中,有很具体的描述。

  在检查书中,他写道,自己久居站长之位,渐渐产生了“自己(当)站长年龄长、资格老、老虎的屁股谁敢摸等老大自居的思想”。同时,他认为,自己“一个小站长当了这么多年,升迁无望,年龄渐大,不如搞一些小外快填补空虚的心理,以得到快慰感”。不只如此,眼看着和他同龄的人,当了一官半职后,有房有车,而自己整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心理渐渐失衡。

  宗艺有了这种腐败的想法后,具体实施起来并不存在阻碍。因为4个副站长中,廖寒和尤明光比较有实权。廖寒,46岁,2007年起任A水务站副站长;尤明光,50岁,2004年起任A水务站副站长。这两人都是宗艺的老部下,廖寒更是宗艺一手提拔上来的,是他的爱将和“心腹”,甚至被宗艺认为是他退休后的接班人。宗艺要拉拢他们,可谓轻而易举。

  在宗艺准备拉拢4名副站长之前,他们都已集体进入“温水煮蛙模式”——全年的大部分工作时间,他们都是上午9点多上班,中午喝喝酒、吹吹牛,下午三四点就回家。廖寒更是把自己隔壁的办公室,当成了自己的私人书房,每天上班练练书法。

  把握整个情况后,宗艺决定成立一个“站长团队”,“搞大圈,5人分钱”,再“搞核心圈,3人分钱”——即共同瓜分的公款中,大头由宗艺、尤明光和廖寒瓜分,剩下小头给另外两名副站长。这样一来,每人都有好处,5人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大家的“积极性”和保密意识就调动了起来。

  但在实践过程中,宗艺等人发现,要套取公款还离不开工程老板的帮助。

  原来,中央会陆续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疏浚等。施工前,水务站会对实际花费进行前期评估、测量,随后,上级部门下拨工程项目资金。这时,水务站会在当地找施工队施工,竣工后,工程老板会提交书面材料,找宗艺审批、签字,最后找廖寒结算工程款。能不能不留痕迹地套走工程款,工程老板的配合很重要。因此,他们在找施工队时,根本不关心对方的施工资质、工程质量等,而是重点考察施工队老板为人是否老实、口风要紧、能够信得过。

  老曲就是他们选中的“合作搭档”之一。老曲在当地做土方工程多年。2006年起,老曲就开始陆续给宗艺送红包。此人不仅符合上述标准,而且不识字。他能拿到工程项目,已经很满足,就会对宗艺等人感激不已,不会“出卖”他们。

  宗艺等人果真没有看走眼,他们进行多次“合作“,每次都配合得天衣无缝,顺利套出公款。例如,2011年,A镇的河道疏浚工程开始实施,工程结束验收时,宗艺等人虚报了一些土方量,这就意味着,他们多争取了一笔工程项目资金。为了顺利地把这笔资金套出来,他们把这些虚报的工程,加在了老曲工段上。在结算工程款时,老曲按照流程,提交了书面材料,请宗艺签字、审批,后到廖寒处领取工程款。最终,多领出6万元工程款,这笔钱他交给了廖寒等人,后被廖寒、宗艺等人瓜分。

  同年,上级部门下拨20万元用于该镇某河道疏浚工作。廖寒向宗艺汇报此事后,宗艺认为,该河道早在一年前就已经疏浚过了,没必要再做。不过,其中的10万元,可以套出来,让廖寒具体“落实”。此后,廖寒联系老曲等两个信得过的工程老板,制作了一份假的施工合同,并按照老办法,套取工程资金6万元,进行瓜分。

  除此之外,宗艺等人也有“铁面无私”的时候,对自家的亲戚也不“开后门”。2012年,A镇一新建园区需要建配套的水利工程,副站长吕光安排了当地的工程小老板宗林负责该工程。工程完工后,宗林分别送给吕光和宗艺7000元,以示感谢,两人均予以笑纳。这个宗林正是宗艺的哥哥。

  和其他单位一样,A水务站每年也会定期召开“高层会议”。参会人员主要是宗艺、廖寒等5人。在内部,他们又称之为“站务会”,这个“站务会”其实是他们的分赃大会。

  一般情况下,会议由宗艺主持。会上,宗艺会把套取公款的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具体经办该笔资金的“有功之臣”,并按照4个副站长的“民意”,拿出部分资金,以给站长、副站长的“补贴”或“年终福利”等名义,进行瓜分,直至案发。

  廖寒被纪委带走调查后,宗艺连夜召集其他3名副站长。经商议,他们决定每人退出1.1万元到高邮市水利局“意思一下”,待被查后,可以借此脱身。没想到,机关算尽,也未能逃过惩处。

  廖寒归案后,也交代了自己走上贪腐路的心理变化,“2010年起,中央对农村水利建设加大投入,建设项目一个接一个,资金一拨接一拨,那时起,一些老板为了争取到工程项目,频繁来水务站‘活动’。”他看到这些老板花钱如流水,挣钱也比较容易,再对比下自己——夫妻俩都是拿死工资,儿子眼看大学毕业要找工作、买房、结婚……到处都要花钱,廖寒越想越不是滋味,心理逐渐扭曲,私欲、贪念和虚荣心不断膨胀,直至冲破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日,宗艺、廖寒和尤明光在高邮市法院同堂受审,另外两名副站长被高邮市纪委立案调查。

  经查,2011年5月至2014年春节前,宗艺、廖寒和尤明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开工程发票、虚增工程款项等手段,先后16次侵吞、骗取公共财物,贪污公款合计71万余元。其中,最大的一笔18万元,最小的一笔为1万元。被贪污的71万元公款,全被宗艺等人瓜分,其中,宗艺分得20.8万余元,廖寒分得20.4万余元,尤明光分得19.9万余元。此外,2006年下半年至2012年年底,宗艺在从事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老曲等人所送财物,合计9.4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宗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廖寒和尤明光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宗艺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分别判处廖寒和尤明光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3人均未提出上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