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江苏·2017春风行动”全面启动

22.02.2017  18:04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服务保障民生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日前,省司法厅部署开展“法润江苏·2017春风行动”,进一步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品牌。

活动从2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结束,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在务工人员聚集地区设立法律诊所、法律服务联系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设置123438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司法行政服务内容,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审查劳动合同,有针对性地完善服务方式和举措。集中排查化解与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密切相关的用工合同签订、劳资、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新形势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定期发布进城务工人员生活法律风险提示,深化服务联系点、咨询点建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二是开展“三农”法律服务。组建宣讲团队,深入农村广泛宣传与三权分置改革、土地经营流转、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三农”法律服务团及时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创新应用等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和司法行政服务站,让群众更好地获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组织有力量的公证处定期组织公证团队驻点集中办证,为偏远乡镇、农村提供便捷的公证服务。三是做好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和未成年子女帮扶。对服刑、戒毒人员家庭进行全面深入走访,帮助符合规定的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落实义务教育、教育资助和救助等方面政策,特别对失学、流浪的未成年子女组织开展爱心助学行动,及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建立健全常态排查和跟踪帮扶工作机制,对重点对象建立专门台账,组织社会力量成立结对帮扶小组,为每名特困人员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四是广泛组织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对省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减免公证费用。成立12348法律服务队,参与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公证调查取证、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医院、学校、工地等人员集聚区设立一批法律诊所,为区域内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组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建立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式”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要求各地、各单位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集中力量抓推进、抓落实、抓督查,务求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