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大事记

27.02.2015  16:31
目 录  

      1.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启动实施(1月8日)
  2.集中综合治理大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1月14日)
  3.构建管办评分离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1月29日)
  4.教育督导新体制框架基本确立(2月7日)
  5.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2月10日)
  6.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启动(3月14日)
  7.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开展(3月17日)
  8.发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3月26日)
  9.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3月30日)
  10.监测评估报告三位一体推进学校体育工作(4月21日)
  11.推动创业引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5月13日)
  1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5月13日)
  1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中整治突出问题(6月3日)
  14.世界语言大会在苏州召开(6月5日)
  15.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6月23日)
  16.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6月30日)
  17.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7月8日)
  18.四部门联合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7月18日)
  19.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应用(7月22日)
  20.推进新疆教育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7月25日)
  2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8月2日)
  22.七部门合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8月11日)
  23.三部门加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8月13日)
  24.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9月3日)
  2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首次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覆盖(9月4日)
  26.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关于“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9月10日)
  27.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启动(9月18日)
  28.首个全球“孔子学院日”成功举办(9月27日)
  29.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划出师德红线(9月29日)
  3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10月5日)
  31.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0月11日)
  32.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10月17日)
  33.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11月3日)
  34.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教(11月4日)
  35.三部门部署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11月13日)
  36.教育信息化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11月16日)
  37.体教结合加快普及校园足球(11月26日)
  38.首次召开全国留学工作会议(12月12日)
  39.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千万儿童健康成长起点公平(12月25日)
  40.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12月28日)

2014年教育大事记

      1月8日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启动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明确了今后三年我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要求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1月27日,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特殊教育,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增加残疾人家庭福祉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特教特办,认真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以改革创新推动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王勇主持会议。
  3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编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1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特殊教育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教育战线认真学习贯彻。4月17日,教育部和中国残联在石家庄联合召开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次批准有关高校设置面向视障人员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4年,提升计划确定的各项政策举措加快落实,特教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从平均2000元提高到4000元以上;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2.1亿元,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二期项目;加强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推进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和教材建设。截至12月30日,上海、黑龙江、福建等27个省份先后出台了提升计划省级实施方案。广东省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山西省将特教教师岗位津贴提高到基本工资的50%,陕西省建立200所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积极探索学前特殊教育模式。
   1月14日 集中综合治理大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
  1月1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明确实施小升初就近入学的方法和流程,从十个重点方面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做好随迁子女就学,试行学区化办学,在加快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同时,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1月28日,为加强对19个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各重点大城市应制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到2015年,重点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到2017年,重点大城市95%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明确要求一市一案,3月底以前制订具体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
  2014年,全国19个大城市公办小学就近入学比例达97.9%,公办初中达94.5%,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得到遏制。
   1月29日 构建管办评分离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推动构建以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
  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度,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强化办学特色。随后印发《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上海、江苏、安徽、广东等四省市按照上述原则和动态调整试行办法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试点工作。6月2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启动新一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12月5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
  11月5—6日,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这是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第一次以质量为主题的全国性会议。刘延东在会上讲话指出,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科技的最佳结合,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牢牢扭住质量核心不动摇,全面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
   2月7日 教育督导新体制框架基本确立。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明确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对全面加强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同日,印发《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建立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制度,建立督导问责机制。依据《办法》,先后开展30余次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校切实履职、妥善处理。针对春季开学情况、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教育信息化、教育财政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导检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月22日,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后印发《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稳步推进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目前全国已经有27个省的730个县(市、区)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其中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实现所辖区县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的目标。
  11月27—28日,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现场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全国所有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基本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学校督导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打下坚实基础。
  12月1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不断提高督导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月10日 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为了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教育部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计划》提出,高校智库应当发挥战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的重要功能,聚焦国家急需,明确建设目标,立足高校特点,以学者为核心,以机构建设为重点,以项目为抓手,以成果转化平台为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整合优质资源,打造高校智库品牌。力求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外交与国际问题、“一国两制”实践与推进祖国统一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
  教育部将实施高端智库人才计划,遴选200多名高校专家,建立咨政研究核心人才库,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引导和支持专家围绕全局、战略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中央及国务院各部门提出政策建议,适时向公众发布研究观点。
   3月14日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启动。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面改薄”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改薄工作。刘延东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4月23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基本明确了地方政府全面改薄的目标任务和财政投入责任,初步形成了2014—2018年全面改薄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6月9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召开“全面改薄”推进工作视频会,推进实施工作。7月18日,三部委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共计20项,要求将其作为优先保障的项目、必须完成的建设内容予以优先落实。11月1日,财政部、教育部发出通知,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至4元。
  2014年,中央共投入“全面改薄”资金492.4亿元。其中,薄改计划310亿元,初中工程50亿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经费132.4亿元。
   3月17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3月17日,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调整充实教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坚持一手抓深化整改落实,一手抓教育系统第二批活动指导工作。11月18日,印发《关于教育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12月31日,《教育部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中央第25督导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截至12月底,教育部“两方案一计划”提出的127项整改任务,除12项长期任务和2项待中央出台有关文件的任务外,需要2014年底完成的113项任务,已完成109项,4项基本完成。部机关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部党组坚持上下联动,成立了3个行业指导组,深入基层联系点,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学校的业务指导,推动教育系统第二批活动深入顺利开展。
   3月26日 发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三个层面的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做有自信、懂自尊、能自强,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的中国人。要求以推进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部、国家语委实施了“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重大公益性项目。12月17日,“中华经典资源库”一期项目成果发布。
  为准确表达中华思想文化术语核心内涵,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2014年初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 12月24日,“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首批81条术语发布。
   3月30日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三大工作目标、五大统筹任务、十大改革举措。重点是要建设大中小学各学段有机衔接的课程教材体系、确立教育教学各环节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体制、形成校内外多方参与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三项新的措施:研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主要是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研制学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完善现行课程标准,增强对教学和考试评价的指导性;修订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制订(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大学相关教材编写、修订和使用意见。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主权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检查各学科教材的协调配合和衔接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了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和历史教材的综合审查工作。
   4月21日 监测评估报告三位一体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三个文件。要求各地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纳入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作为考试制度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内容,将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监测教育发展和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途径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计划,把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6月11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7月28日,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同日,教育部发布30年来学生体质与健康变化情况“大数据”。
   5月13日 推动创业引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刘延东、马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拓宽就业领域,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抓紧开展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网络信息服务为重点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合理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4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并全面启用,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发布和反馈机制,及高校招生、学籍和就业信息的互联互通奠定基础。截至9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727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77.5%(连续12年超过70%),实现就业563万人,同比增加22万人;高校学生参与创业教育活动497.6万人次,实现创业及参与创业的学生39.6万人,比上年增加8.6万人,较好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的目标任务。
  11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力度,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5月13日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在201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2014年将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40元,年生均中西部地区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达到850元。此外,从2014年起,在提高基准定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
  11月25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四批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从2014年起调整完善中职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公办学校的财政补助时间由原来的两年半调整为三年;民办学校的财政补助时间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三年。
   6月3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中整治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内容,规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七项保障机制,提出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机制。6月5日,教育部党组约谈部分司局负责人并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7月2日,约谈26所直属高校党委书记并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
  教育部党组出台系列文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的有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5月9日,印发《完善部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6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7月29日,印发《教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10月17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11月18日,印发《关于成立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和廉政办。12月16日,教育部党组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8项措施。
  2014年,教育部先后选派8个巡视组对8个单位开展了巡视,对巡视中发现的高等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选拔任用、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工作、基建后勤、校办企业和校辖附属医院管理等9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通报。
   6月5日 世界语言大会在苏州召开。
  大会由中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是历史上首次由一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召开的语言类国际大会。会议围绕“语言能力与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这一主题,分别以“语言能力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语言能力与语言教育创新”、“语言能力与国际交流合作”3个专题同时展开充分热烈的研讨。大会形成的重要成果《苏州共识》,首次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上提出了“语言能力建设”的概念。刘延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政府官员、学者和学术团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6月23日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6月23—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新世纪以来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李克强在会前接见与会全体代表并讲话,强调职业教育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要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大。刘延东、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职教体系建设。《决定》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部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6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优化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布局、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等十二个方面的任务措施。
  为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8月25日,教育部就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意见,整体部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10月30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从2014年起,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地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12月22日,教育颁发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4月30日,教育部公布了首批涉及14个专业类的9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填补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12月30日,公布了第二批涉及16个专业类的135个专业教学标准。12月4日,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6月30日 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创新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整体、系统、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11月27日,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就推进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做出部署。
  5月4日、8月26日、11月25日,教育部分别与商务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9月22日,教育部启动实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确定了试点高校99所、项目140项。至12月份,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已指导24个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28所高校、推动3家中央新闻单位与5所高校签署了共建新闻学院协议。一系列培养计划的相继实施,标志着我国高校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7月8日 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强调要坚持由省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教育事项一律下放省级政府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省级政府七个方面的教育统筹职责。《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同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重点扩大了高校在选拔学生、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选聘人才、开展科研活动、管理使用财产经费和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等七个方面的自主权。《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职责权限和高校办学的权利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
  此前,教育部于5月9日印发《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及《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提出取消22项职责,下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直属单位13项职责,转移、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承担50项职责,精简规范23项评审项目,理顺基础教育管理等9个方面职责关系,加强和改善教育督导等3个方面宏观管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同期,教育部召开职能转变部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方案落实工作。
  至12月1日,上海市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一市两校”综合改革方案已分别完成备案,进入实施阶段。这对各地各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继“一市两校”之后,广东、贵州等地和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校也先后将综合改革方案报送备案。
   7月18日 四部门联合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地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资助比例参照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确定;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比例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7月22日 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应用。
  经过多年努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于1月正式上线,全国联网运行。全国1.7亿学生信息入库,完成省内转学507万人、跨省转学62.6万人,完成跨省转学办理流程最快仅需8个小时。为进一步完善工作,7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学籍信息质量,全面应用系统功能,开发完善特色需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构建运维长效机制,并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8月25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会,重点部署《通知》要求的五项工作。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促进了基础教育治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8月24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要求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7月25日 推进新疆教育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为加快推进新疆教育发展,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意见》共四个方面38条,涵盖深化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全面加强内地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南疆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兵团教育服务地方能力和深入推进教育对口支援等工作。此外,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8月29日,教育部召开第五次推进新疆教育发展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新疆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政策措施、工作体制机制,对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着力推进新疆教育科学发展进行了部署。
  2014年,中央财政和19个援疆省市支持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经费121.2亿元。中央财政下达南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和生活费补助金3.8亿元,受益学生24.2万人。启动南疆农村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初步落实了南疆实行各民族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现南疆四地州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全免费。
  8月8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10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东中部职教集团、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推动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西藏教育事业发展有关专项资金达58.6亿元。
  7月25日,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八个方面22条,涵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和资助体系、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切实加强制度保障等工作。目前,400所内地高校按50:1生师比配备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工作已列入招聘计划。
   8月2日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为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基本理念,将“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类管理职责细化为22项管理任务和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提供了指南。教育部还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并组织编写出版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解读》。
   8月11日 七部门合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推动全国各类城市广泛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一大批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习机会开放多样、学习资源丰富共享的学习型城市,由此促进我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东中西部地区市(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和70%;各区域都要有一大批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工作。9月18日,教育部召开《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座谈会,启动规划编制工作。9月18日,教育部召开《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座谈会,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8月13日 三部门加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加快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目标,合理确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不断创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切实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意见》要求,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11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的通知》,开展国家级“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总结推广各地实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9月3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重大教育改革事项。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意见》明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意见》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五大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和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这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一项改革,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改革。
  《意见》印发后,教育部等部门积极部署贯彻落实,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等配套文件,启动国家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工作。上海市、浙江省制定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改革。
  2014年,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机会继续增加。教育部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从2013年3万增加至5万人,启动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2013年增加11.4%。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逐步完善。全国28个省份实施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涉及考生5.6万名。
   9月4日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首次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覆盖。
  教育部批准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共计1320项项目获奖。其中基础教育领域共有417项成果获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48项,二等奖367项。高等教育领域共有452项成果获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职教领域共有451项教学成果获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这是新中国成立65年来,第一次以国家奖的名义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领域颁发教学成果奖。
  9月10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关于“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
  第30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习近平到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代表进行座谈,发表了题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重要讲话。讲话深刻阐释了教育工作和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此前,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参加庆祝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教师代表。刘延东出席表彰大会。
  9月10日,教育部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强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一流教师队伍,营造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教育生态。要引导支持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做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11日,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对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9月18日 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启动。
  国家主席习近平3月25—28日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于27日到访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并发表重要演讲。为落实习近平访法成果,深化紧密持久的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9月18日,刘延东与法国外长、机制法方主席法比尤斯在法国巴黎共同主持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启动仪式暨首次会议,双方签署《联合宣言》,汇总形成拟在机制框架下开展的重点人文交流活动和项目,涵盖教育等8个领域共计约61项。同日,刘延东访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与博科娃总干事举行工作会谈,推动开展丝路国家的文化与教育交流。至此,我国与联合国其他常任理事国及欧盟等都建立了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
  此前,第五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工作会议7月9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出席会议并致辞。双方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妇女、青年等六大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在教育领域,中方将继续实施“三个一万”项目,成立中美人文交流基金,展开形式多样的教育交流活动,促进两国中小学教育合作。
   9月27日 首个全球“孔子学院日”成功举办。
  孔子学院成立十周年之际,首个全球“孔子学院日”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克强专门发来贺信。刘延东出席“孔子学院日”启动仪式。全球400多所大学的校长发来贺信,123个国家465所孔子学院和700多个孔子课堂,同步举办了3900多场庆祝活动。“孔子学院日”当天,汉办举办了首个“孔子学院总部开放日”。200多所国内高等院校也都积极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孔子学院日”活动。
  12月7—8日,第九届孔子学院大会在厦门举行,主题是“迎接孔子学院新10年”。刘延东主持召开孔子学院总部理事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出席大会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并为各国先进孔子学院(课堂)、先进个人、先进中方合作院校和“孔子学院开创者”颁奖,为“孔子学院院长学院”揭牌。来自120多个国家的450多所孔子学院所在大学校长、中外院长等20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9月29日 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划出师德红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相结合的六条举措,划出了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明确了高校师德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了问责机制。
  《意见》与教育部在2013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及今年1月11日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7月8日发布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相衔接,形成了涵盖大、中、小学阶段的完整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为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和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形成政策依据。
   10月5日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意见》明确了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0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围绕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明确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主要方式和内容,高校党委会设置和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及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程序,从强化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健全党委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协调配合、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
  10月17日,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的通知》。18—19日,教育部在京举办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专题研讨班,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11月22—23日,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在上海联合召开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部署推动高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推动高校网络文化建设。
   10月11日 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教育部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15所高校章程核准书,于10月11日起正式生效。至此,已有47所直属高校章程通过核准并发布。
  按照教育部要求,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此前,为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教育部于1月29日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对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运行等重要问题,分别作出规定。7月16日,发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全面规定了国家举办高等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的宗旨作用,理事会的地位、职责、组成及运行规则等主要问题。7月25日,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共10大类50条,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及时,建立即时公开制度,完善年度报告制度,构建统一公开平台,加强公开监督检查。各项规程的建设切实推动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成为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的突出标志。
  11月13日,教育部发布首份《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报告》首次参照国际实质等效的质量标准,用大量数据和事实全面客观呈现了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的状况,对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推动高等学校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10月17日 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以建立管用、实效的长效机制为目标,重点在“融入”上下功夫,以课堂教学、实践养成、文化熏陶、制度保障、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形成有示范、能落实、可督查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推进工作长效化常态化科学化。
  4月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对中小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出全面系统部署,明确提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5月4日,习近平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提出,广大青年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努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精彩人生。5月5日、6日,教育部分别召开部党组会、教育系统学习贯彻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6日,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5月30日,习近平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考察时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全国人民中培育和弘扬,特别要注重从少年儿童抓起。6月3日,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6月,教育部组织力量对18省市、14所高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项调研,形成专题报告。7月起,征集各地各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典型案例180余项。编辑出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读本》(大学生版)、《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凝练形成一批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带动、可展示的优秀经验成果。
   11月3日 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
  为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二期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的发展目标,围绕“扩总量、调结构、建机制、提质量”四大重点任务,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举措,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出继续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完善投入机制,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率先在农村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不高、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体系,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了实施新一轮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引导和激励地方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4年,中央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157.67亿元。
   11月4日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强调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为根本任务,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完善教育法律和制度规则体系,大力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着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通知》发布前后,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了直属机关学习辅导报告会、高校专家学者座谈会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11月21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将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同时确定为全国教育系统的宪法学习日,并对教育系统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部署。12月4日,教育部在北京景山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全国各地学校组织了丰富的宪法教育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11月13日 三部门部署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为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11月13日,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印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提出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通知》强调,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核定后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突破现有编制总量;考虑实际需求,对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深化后勤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督查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
   11月16日 教育信息化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为落实这一战略部署,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以“三通两平台”为核心的重点任务,并提出了推进机制、政策环境、经费投入、管理体系、环境氛围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为推动《方案》的顺利实施,教育部进一步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国家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教育信息化培训、教育信息化试点、教育信息化措施保障等九项重点工作。11月,以西藏教学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为标志,“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全面完成,6.36万个教学点实现设备配备、资源配送和教学应用“三到位”,教学点长期以来无法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1月26日 体教结合加快普及校园足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关于发展足球事业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推进今后一段时期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扎实做好工作;加强协调,形成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及时部署,传达会议精神,落实会议安排,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良好舆论氛围。
  根据会议精神,教育部加紧研究制定校园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合理布局小学、中学、高校示范学校,用三年时间把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规模由目前的5000余所扩展到2万所。积极开展校园足球联赛,逐步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四级足球联赛机制,通过招生考试政策疏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持续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总结经验,把校园足球工作的成功做法推广到篮球、排球和武术等体育项目中。
   12月12日 首次召开全国留学工作会议。
  12月12—13日,全国留学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统筹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首次会议。习近平对会议作出重要指示,对我国留学事业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强调新形势下,留学工作要适应国家发展大势和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培养造就更多优秀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留学事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以才立,业以才兴。通过留学工作培养汇聚人才是国家重要的软实力建设。要以全球视野和改革创新举措积极推动留学工作跃上新台阶,揽四海英才服务国家建设大局。
  刘延东在讲话中指出,要突出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公费留学和自费留学、规模和质量、依法管理和完善服务五个并重,促进留学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围绕国家外交战略发展和教育人才规划,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研究了当前留学工作面临的最紧迫、最突出、最薄弱和全局性问题,并对下一步留学工作进行了部署。
  10月25日,《中国留学回国就业蓝皮书》首次发布。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全年共资助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48000余人,新录取23186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36947人,新录取13643人。
   12月25日 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千万儿童健康成长起点公平。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部署了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工作,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规划》将对涉及680个县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实施全过程的保障和干预,编织保障贫困地区儿童成长的安全网,实现到2020年贫困地区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重点围绕健康和教育两个儿童发展的核心领域,兼顾儿童福利和安全,实施好新生儿出生健康、儿童营养改善、儿童医疗卫生保健、儿童教育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教育和关爱等五方面任务,加快形成对贫困地区儿童发展的全过程关注、全领域参与和全方面服务的政策体系。
   12月28日 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12月28—29日,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在京召开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要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委和宣传思想部门、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刘延东在会上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党委在深化综合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赵乐际主持会议,刘奇葆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党委教育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代表等出席了会议。

 

2021南京外国语学校高考喜报清北保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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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成人高等教育2021年改革项目自主招生考试工作会议
为切实做好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自主招生考试相关工南京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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