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检察实现“1+1+1>3”姑苏检察成立二周年侧记

26.01.2015  11:36

  “2012年12月18日,姑苏区检察院挂牌成立。现在我们作为最年轻的候选单位,站在这里参评全国文明单位……”日前,在第四批苏州市全国文明单位推荐考评会上,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检察长薛国骏的发言刚开始就引起了评委的关注与好奇——刚成立两年就参评全国文明单位,这份底气从何而来?

  细化管理激发勃勃生机

  走进该院,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一种积极的氛围。简单的楼道中布置着部门格言,低矮的过道被设计为“文化吧”,干警在里边开起“个人专栏”,外语、昆曲、公诉沙龙每月举行——干警们在快节奏工作之余,去楼下“濂溪坊”边喝咖啡边听专家解析法学前沿动态,沿途可欣赏绘画社油画展,这都是“幸福检察”的缩影。

  2012年12月,姑苏区检察院在原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古城区检察院合并的基础上成立。该院刚成立,就采取多种措施,着力细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每到月初月末,该院通过内部的“检务通”系统定时公示本月院务会布置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甚至细化到案件线索的跟进;各部门每周一小结,每月一分析,不断总结办案的经验教训。两年来,姑苏区检察院先后赢得了省文明单位、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院集体荣立市级三等功,干警在各级竞赛活动中先后有100余人获奖。

  “就像墙上这幅满园春色图,姑苏检察院生机盎然!”一位前来视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在留言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

   强化规范司法从破除法匠思维开始

  孙某贩卖印度版抗癌药“格列卫”,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一盒约2万余元,他通过印度朋友代购的价格仅为其百分之一,这些廉价药延长了许多血癌患者的生命。“孙某涉嫌贩卖假药罪吗?”该院副检察长卫弘带领干警们分析互联网上热议的一个案例。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客体是双重的,既有人体健康,又有药品管理秩序。”有干警发表意见。有人持相反态度:“刑法的第一原则是保护生命法益,生命法益高于一切其他法益。”“从保障患者生命权的角度,定贩卖假药罪不合适,但孙某确实通过代购谋取了大量利益,我认为应当定非法经营罪……

  “破除法匠思维是我们强化规范司法的重要内容……”卫弘并不针对案件直接下结论,而是在理念上进行引导。

  规范司法也体现在经营良性检律关系的过程中。该院建立了“告知提醒”“监督反馈”“主动约商”三项制度,从要求办案人员主动与承办律师交换意见等方面规范办案。针对律师提出的“阅卷难”问题,该院推出协助律师办案系统,实现了网上预约、身份认证和现场办理的“3个一分钟”高效阅卷及案件信息查询。

  来办事的群众也有同样的便利感受——微信获知案件进展,法律文书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全程网络办理,并通过快递获取告知函,检务公开给他们带来了切实便利。

   邻里检务驿站:把服务做到心坎上

  该院在辖区每个街道设置了一个特殊的为民服务平台——邻里检务驿站。期待解决“生活之忧”的同时,群众也希望检察机关能为他们“鸣不平”。

  “我邻居平时穿金戴银的,居然能申请到经济适用房?这是怎么核准的啊?”一位居民的问题引起该院预防局干警朱莺华的注意。保障房申购机制是否存在职务犯罪风险隐患?她和同事们展开了预防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家庭财产核准环节存在程序流于形式、审核内容不全面等问题,该院形成调查报告,并促使苏州市民政局、住建局等8家单位实现保障性用房申购对象家庭财产信息整合,堵住了核准过程中的漏洞。苏州市政协委员将调查报告转化为委员提案,最终推动市政府出台《苏州市申请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实施细则》,从程序上严控职务犯罪风险点,保障了群众利益。

  翻开姑苏区检察院的2014年度大事记,为民服务的举措一条接着一条。8月,姑苏检察微信服务号正式开通,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控告申诉预约等各类服务;9月,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成;11月,举办“我与群众的故事”微话题展,30余名干警讲述群众工作体悟……

  “最近,为民服务中心等候区的椅子新装上了坐垫,检察官不会让我们坐冷板凳。”吴大妈对这点小变化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