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警方破获2.11抢夺珠宝店案

19.02.2016  09:44
图为犯罪嫌疑人闫某(右二)辨认现场。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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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犯罪嫌疑人闫某(右二)辨认现场。

  扬子晚报网2月18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梁杰)记者从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安分局了解到,2月17日,该分局刑警大队会同市公安局技侦部门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成功侦破海州“2.11” 抢夺珠宝店案,抓获涉嫌抢夺的犯罪嫌疑人闫某(男,30岁,赣榆区人)。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月11日18时许,海州区解放中路与通灌北路交叉口金大祥珠宝店内发生一起抢夺黄金手镯案件,嫌疑人为一名30岁左右男性,身高1.72米左右,身穿军绿色上衣,本地口音,作案后徒步向北逃逸。此案的发生正值新春佳节,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案件发生后,海州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史伟高度重视,要求刑警大队立即落实盯案责任,及时破案消除影响。海州公安分局专门成立由副局长路涛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刑警大队二中队、研判中队精干警力,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连日侦查,2月17日14时许,刑警大队民警在赣榆区华中路如家旅馆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闫某对其抢夺珠宝店黄金手镯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闫某交代,其借了高利贷,到期却无力还款,加之和女朋友闹矛盾,心情不好,出于种种原因,导致他案发当天铤而走险抢劫金店。案发后,闫某直接坐车返回了赣榆,后来分两次将抢来的金手镯卖给金店回收点,所得钱款均用于偿还高利贷。

  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