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8龄童在禁放区燃放鞭炮 父亲被罚500元

10.02.2016  08:56

  2月8日清晨7点48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清凉门大桥往西方向有燃放鞭炮声响。接警后,鼓楼警方立即指令多路巡逻民警沿街巡查。大约15分钟后,江东派出所民警在清江路某小区门前发现一小摊刚刚燃放过的鞭炮屑。

  据附近居民反映,不久前确有人在此燃放鞭炮,之后乘一辆蓝色货车离开。经过追踪调查,40多分钟后,民警将蓝色货车车主——安徽在宁做水果生意的刘某找到。经查,刘某和8岁儿子除夕到乡下亲戚家吃饭后,孩子将没有放完的一小串鞭炮带回南京。

  8日上午,在刘某停于清江路某小区附近的货车 前,刘某儿子向刘某要来打火机并当场点燃鞭炮,刘某未加阻止。事后刘某怕有路人报警,遂开车带孩子离开现场。经民警教育,刘某认识到自己未尽到家长对孩子 的监护教育义务,深感后悔。据此,警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