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揭秘南京抢劫伤医案办案细节

29.06.2017  09:55

  6月23日,赵连生抢劫伤害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生一案在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现查明:被告人赵连生(男,30岁)系外地无业人员,来宁后产生了以送“红包”进而威胁举报的方式敲诈勒索医生的想法。2017年2月15日下午,他在省人民医院踩点时选择该院肝脏外科副主任孙医生作为作案目标,赵谎称自己亲人需要住院约定次日上午见面详谈。2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赵连生携带事先准备的假“红包”和匕首进入被害人孙医生的办公室后将门反锁,拿出“红包”送给孙医生,遭孙当场拒绝。赵连生见状,便掏出匕首进行威胁,要求孙交出财物。孙不从,握住赵连生持刀的手大声呼救,两人遂纠缠扭打在一起。在纠缠搏斗过程中,孙医生左大腿内侧被刀刺伤、牙槽骨骨折(经鉴定,孙医生的两处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后被告人赵连生被闻声撞门进入的群众当场抓获。

  该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在区域范围产生了重大影响。为确保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案件移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相关要求,由检察长朱赫同志亲自担任案件承办人办理该案。  

  审查起诉期间,朱赫检察长仔细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讯问了被告人,询问了相关证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意见。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在审查过程中,朱赫检察长针对可能存在的疑点,逐一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围绕赵连生的成长经历、生活习惯、收入来源、人际关系以及作案前的准备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调查,全面收集了案件相关证据,排除了其他合理怀疑。综合全案证据,朱赫检察长认为赵连生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行为特征,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4月28日亲自撰写了该案的《起诉书》,依法向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

  为确保庭审效果和质量,案件移送法院后,朱赫检察长针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反复思考,拟定了出庭预案,撰写了公诉意见书,设计了讯问提纲PPT、举证质证提纲等,并先后几次进行推敲、打磨,为开庭作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朱赫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向法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朱赫检察长针对本案的事实证据、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被告人赵连生的成长经历、生活习惯对其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入剖析,希望其能够吸取教训、好好反省、真诚悔过、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被告人赵连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审判。

  经法庭合议后,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赵连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后,鼓楼区检察院出台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担任员额制检察官的院领导纷纷走上办案一线。今年以来,该院担任员额检察官的院领导已办理案件4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