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02.03.2015  10:05

  摘要:意见提出,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跨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 

  为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民政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10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助浴、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

  意见提出,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跨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

  意见提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要按规定申请纳入定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