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两鼓励一降低”深挖低效存量用地潜力

06.07.2016  15:42

出台激励政策,提升土地集约利用质效。一是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更新改造。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使用权人按照新的规划要求,通过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的方式,对除住宅或可销售的商业办公项目之外的地块自行改造,加快城市更新。二是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的四层及以上高标准厂房,建成后可以整栋或分割转让;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追加投资,升级改造,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增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和厂房,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土地使用权分割、嫁接等方式处置。三是降低新业态新产业用地成本。对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库等存量用地,在符合规划、环保、房屋建筑、消防的要求下,可用于教育、医疗、养老、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发展,暂不变更土地用途、不补交地价。 (昆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