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坚持消防承诺服务 打造高水平民生警务

01.03.2018  23:41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始终坚持“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工作标准,着力打造更高水平民生警务,全面优化消防营商环境。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共收到社会各界锦旗76面。

  统筹谋划,服务大局。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切实把消防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部署开展消防承诺服务创建活动,成立由总队葛相君总队长、伍伟政委任组长,其他党委常委任副组长和成员的消防承诺服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专项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统筹协调,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深化发展。完善顶层设计。印发《黑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推进消防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6项基本原则和4个方法步骤,确立6项消防政务服务标准,全面开展4项承诺服务。精心设计、科学布局,全省打造13个典型示范窗口,并逐步完善向其他服务窗口辐射延伸。截止目前,全省共投入资金200余万元,装修服务窗口建筑面积达2100平方米,配备新增电脑、打印机、自助查询机、电子显示屏、服务评价器、无线网络等便民服务设施,营造一流服务环境。

  再造流程,提质增效。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梳理各级行政服务事项,整合并优化现有工作流程,全省各级消防部门共编制流程图97份,一次性告知单56份,修订消防办事操作规范条文30余处,并将其融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操作规范》,为企业和群众办理消防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指引和参考。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压缩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理时限由13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的办理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减为45个工作日。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各级政务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消防政务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申报材料、服务电话、窗口地址及服务网址,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消防政务服务的知晓率。全省13个支队面向社会做出“四零”服务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催使消防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创新举措,便民利企。出台便民服务举措。在连续四年累计推出10项消防便民举措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再次出台“延时服务”举措,将每周六增加为“延时服务工作日”,延长政务服务任务较重的消防窗口服务时间,进一步满足企业和群众消防办事需要。目前,全省共开设72个延时服务窗口,累计延时服务超过13000小时。拓展网上政务服务。制定出台《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消防业务办理暂行规定》,保障网上消防办事平台高效运行,升级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有效提升网上办事比例。目前,已有8项预约类、3项办理类、3项公示类、12项查询类消防监督管理事项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办理,同时各级消防窗口还为服务对象提供邮寄受理与送达服务,最大限度实现消防行政服务“只见一面”甚至“不见面”。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介入式建设工程预审核”、“邀请式建设工程预验收”等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全省共为近1000项建设工程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审核验收建设工程总投资额超过620亿元,共为服务对象提出可行性指导意见6000余条,帮助解决消防技术难题3900余项,得到了企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