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为黑臭河流治理设市民看得懂的评价数据

13.10.2015  03:06

  空气污染有AQI的评价指标,身边的河流却没有。日前,为配合国家水污染防治规定,相关部委出台了多个标准。记者从南京环保部门获悉,为达到“水十条”的规定目标,南京拟为河流水质增加WQI评价标准。

   九成百姓满意才算治理合格

  随着住建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有了明确规定。就南京而言,目前多部门正在进行落地配套政策的制定,预计本月底就将公示。

  据了解,国家“水十条”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责任主体。同时由于城市黑臭水体识别主要针对感官性指标,百姓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就能判断。因此,《指南》特别要求注重百姓的监督作用,让百姓全过程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筛查、治理、评价,监督地方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效,切实让百姓满意。《指南》规定,60%的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90%的百姓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

  环保专家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非常复杂,南京地区纳入环保部门跟踪的黑臭河流达105条,其中多条黑臭河流“久治”不见清,多次遭遇省环保厅的通报。此次《指南》明确: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参与整治方案制订、工程实施、监测机构选择等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完成水体整治效果的评估工作,作为政府支付整治实施方费用的依据。

   南京明确治理监测标准

  据了解,黑臭河流的治理方法“琳琅满目”,各种治理手段经常“相互打架”。例如河西南部的几条河流,不同的部门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结果总是不过关。

  此次,《指南》根据各种技术功能将其划分为四类:其一是“控源截污技术”,主要包括截污纳管和城市面源污染控制两项技术。控源截污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根本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其二是“内源控制技术”,就是通过清淤和打捞等措施清除水中的底泥、垃圾、生物残体等固态污染物,实现内源污染的控制。另外,第三种手段是“生态修复技术”,即通过生态和生物净化措施,消除水中的溶解性污染物。最后,是“活水循环技术”,就是通过向城市黑臭水体中补入清洁水,促进水的流动和污染物的稀释、扩散与分解。

  对于黑臭河流的等级划分,环保专家表示,和空气污染划分标准类似,主要根据四大污染物含量:透明度低于25厘米、溶解氧低于2毫克/升、氧化还原电位-200到50毫伏,氨氮指标不高于8毫克/升,属于视为“轻度黑臭”;透明度低于10厘米、溶解氧低于0.2毫克/升、氧化还原电位低于-200毫伏、氨氮指标高于15毫克/升,为“重度黑臭”。接下来南京将根据等级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安排优先顺序和年度治理目标。

   像看空气污染一样“目测”河流水质

  “水质监测的结果要比空气污染数据更复杂,所以让市民看得懂非常关键,也直接影响治理效果,”专家介绍,目前对河流水质的评价标准主要是对劣V类以下水体按照水质污染指数,细划分为劣V类-1至劣V类-5等5个级别,并增加“黑臭”评价指标。

  但是,市民看空气质量有直接的数字标准,能一目了然,可是河流水质评价系统需要进行改版升级,让市民更直观准确地反映水质变化,所以环保部门也计划调整在保留原有“黑臭”和水质类别评价的基础上,新增水质指数(WQI)评价。这个评价和空气污染致“异曲同工”,专家说,WQI指数越小,水质越好;WQI指数越大,水质受污染越重。据悉,对河流水质监测将依然采用人工手段来评价,但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取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目前,环保部门正在开发黑臭河流的电子地图,按行政区统一标注监测点位图标,点击点位后可显示相应河流的监测及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