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两条不合格鹅绒被 商家退9千元赔2.7万元

16.03.2015  10:47

  以9000元的价格卖了两条不合格的鹅绒被,因为“退一赔三”,商家不仅要退9000元货款,还要赔偿消费者27000元。

  去年8月16日下午,沈某在常州溧阳市某百货公司买了两条鹅绒被,共花费9000元。之后,沈某上网时发现,该产品吊牌上注明采用的执行标准等标识不正确,遂怀疑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当年8月22日,沈某自行委托国家纺织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鹅绒被进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沈某遂与百货公司沟通,无果后向工商部门投诉,因百货公司不肯调解,问题没能解决。

  去年12月24日,沈某以百货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至溧阳法院,请求判令百货公司退还货款9000元,并三倍赔偿损失27000元,以及因此付出的检测费等各项损失4656.80元。百货公司则认为,沈某并非普通消费者,其购买产品并非因生活需要,且对于产品的了解程度超出一般的消费者,其行为系知假买假,不应对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产品进行鉴定后,最终认定,讼争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昨天,溧阳法院判令百货公司退还沈某货款9000元,并依照货物价格三倍赔偿27000元,并支持了沈某部分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