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鱼、鲥鱼拟被列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2.12.2015  08:20

近日,关于刀鱼、鲥鱼拟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新闻广受市民关注。市农委渔政站介绍,日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水生野生动物调整方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公开征求意见,刀鲚(俗称长江刀鱼)在征求意见稿中属于新增的Ⅱ级保护野生动物,鲥鱼属新增Ⅰ级保护野生动物。该站也在等待征求意见后的最终结果。

 

刀鱼、鲥鱼为长江三鲜中的二鲜。鲥鱼在长江中已绝迹多年,长江刀鱼是市民喜爱的美食,但近年来产量堪忧,导致价高、难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这就意味着,一旦刀鱼被正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长江中会全面禁捕刀鱼,买卖江刀、吃江刀也违法。

 

市渔业公司二分公司经理张金才听到这一消息非常惊讶。他介绍,目前,渔业公司二分公司管理着27条渔船,这些渔船的渔民大多50岁左右,他们的收入主要靠在特定时段捕捞刀鱼。刀鱼如果真的全面禁捕,首先受到影响的是以捕捞刀鱼为生的渔民。

 

记者从中国渔业政务网上看到,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发布的《关于征求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水生野生动物调整方案意见的函》上称,该局收到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相关通知,征求对水生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方案的意见。鉴于《名录》已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如对《名录》中所含物种有不同意见,需予以充分说明理由,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反馈该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如建议增加新的物种,将在下次《名录》调整时考虑。目前,意见征求期已经结束。

 

相关新闻:在此次征求意见的《名录》中,分布于长江流域的中华鲟、胭脂鱼、长江江豚、鼋等水生野生动物继续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其中,中华鲟仍属于我国Ⅰ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仍属于我国Ⅱ级保护动物,长江江豚拟从Ⅱ级保护野生动物升级为Ⅰ级保护野生动物,鼋仍属于Ⅰ级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