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创新引进社会资源 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12.12.2016  23:50

今年以来,高邮市司法局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目标,转变司法行政发展路径和模式,培育发展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打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达各类社会组织39家,其中基础型25家,枢纽型1家,行业型1家,专业型2家,现已建成村(社区)级社会组织10个,13个乡镇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近解决难题  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基层末端

徐会长,请帮帮我,我生病住院,老公不付医疗费。” 12月9日,甘垛镇北韩村邓女士碰到伤心事,向高邮市甘垛镇稻花香法律服务社向徐会长咨询。

你可通过司法所调解,依法达成协议;还可到法院维权起诉你丈夫。”在稻花香法律服务社的帮助下,邓女士的“扰头事”很快解决。

这是高邮市司法局依靠社会组织回应群众诉求,处理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成立法律服务社,就近解决了我们百姓身边遇到的法律问题,少跑了腿!”甘垛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会长姚明干颇为感慨。

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帮扶矫正等作用,高邮市针对高邮镇社区服刑人员达150多人的实际情况,在高邮镇成立高邮镇珠湖帮扶矫正中心。针对三垛镇水产养殖纠纷较多,在三垛镇成立了高邮市三垛镇农承水产纠纷调解工作室。在现有的高邮市天山小学小拇指少儿法制漫画社基础上,成立高邮市小拇指普法志愿者协会,扩大司法行政服务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服务站的实体化运作。

立足群众需求  夯实社会组织发展根基

谁动了我家砖瓦,谁就要赔偿损失!”11月16日,高铁建设高邮项目部动迁,将陆某堆放在老屋的砖杂瓦片全部清除,陆某得知后现场阻扰施工,双方产生纠纷。

镇司法所得知情况后,主动与纠纷当事人陆某所在的村法律服务社取得联系,掌握基本事实后,上门与陆某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由工程项目部一次性补贴800元的协议。

高铁施工遇阻引纠纷,多亏村法律服务社和司法所的支持。”高铁建设方负责人竖起大拇指。

为筑牢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根基,高邮市出台《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成立“高邮市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按照“积极引导、加快培育、优化服务、促进规范、发挥作用”要求,定期召开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会议,明确高邮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方向。

加大扶持力度  坚持建管并举“招招给力

11月28日,高邮司法局召开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总结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开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部署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等工作,使社会组织参与末端治理有了“户口本”。

为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高邮市重点谋划基础型社会组织的建立推广,面对民政部门每一个社会组织登记必须5000到30000元注册资金的难题,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落实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文件要求,帮助基础型社会组织获得“由发起人签订捐资承诺书”这一“登记免注册资金”通行卡,拓宽注册资金筹措渠道,发动爱心发起人自筹注册资金。

强化督查,利用系统内部QQ群、微信群等媒介,每日将社会组织注册进度进行通报,确保按时完成注册任务。为避免陷入“政府依赖症”这一“怪圈”,高邮市在加大政府扶持的基础上,适当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转交给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接。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对接社会法律需求,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变“等活干”为“找活干”,将单一依靠政府购买转变为“政府购买+公益创投+单位打包签约+企业点单服务”的多元化服务模式,帮助社会组织实现自我发展、独立运作。

 

 

来源: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