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为饵组织跨省"碰瓷" 通州检察批捕

11.02.2015  10:31

 

 

    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急着找工作的年轻人入伙,组织他们进行“碰瓷”诈骗。这一犯罪团伙在福建、浙江、江苏等地连续作案,自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的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共非法获利2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这一团伙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交通事故背后的“碰瓷”陷阱

  2014年10月下旬的一天,做废品收购生意的葛某开着载满废品的三轮摩托车行驶在通州区兴东镇的一条乡间小路上。就在此时,在他前方有一辆行驶缓慢的小轿车,在他左前方有一个年龄大约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载着另一名与其年龄相仿的小伙子骑自行车慢慢驶来,而在自行车后方,还有一名行人。

  起初,葛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慢慢地跟在小轿车后面,由于小轿车没有加速的迹象,于是急着赶路的葛某稍稍加速后从小轿车的左侧超车,并与对面过来的自行车交汇。就在与自行车擦身而过之时,自行车突然撞了上来,车上两人当即倒地。没等葛某反应过来,那位跟在自行车后面的行人突然冲了过来,拦住葛某的摩托车大声喊道:“喂!你撞人了,快停车!”听他这么一说,葛某赶紧停下车,回头一望,只见骑自行车的小伙子正扶车站起来,后座上的小伙子躺在地上嘴里不断发出呻吟声。这时,小轿车车主也下了车,看到眼前的情况建议道:“赶紧把人送医院检查一下,这里也没别的车了,就坐我的车去吧。

  就这样,轿车车主载着受伤的小伙子、骑车的小伙子和拦车的路人,跟着葛某一起去了附近的兴东镇医院。诊断结果为受伤小伙锁骨骨折,伤情严重,需要去大医院治疗。于是,一行人又赶紧把伤者送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到了该医院后,对方表示葛某出2万元医药费,这事儿可以算了。随后,葛某打电话叫来儿子、儿媳,将2万元交给了骑自行车的小伙子,又与他及伤者签订了了事协议。葛某的儿媳在一旁将签订协议的一幕和骑车小伙子的身份证用手机拍摄了下来。

  葛某回到家后,仔细琢磨这件事,越想越觉得自己被人骗了,于是报案。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一个专靠“碰瓷”诈骗钱财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犯罪团伙有组织有分工

  经查,现年33岁的韩宁系安徽阜阳人,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出狱后,韩宁成天无所事事,还总想着发大财。一个偶然的机会,韩宁结识了同样无业的陈浩、康军等人,几人商量后决定通过“碰瓷”来赚钱。

  为了能找到更多的人加入自己的“团队”,2013年7月,韩宁以高薪招工的名义引诱家庭条件一般又着急找工作的年轻人入伙,其中还有不少未成年人。至2013年9月,该团伙已发展到20余人。韩宁作为老板幕后操纵,负责安排每个人的工作,骗得的钱除了日常开销外,都交由他分配,而参与行动的人则根据不同的等级,每人每次分得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现金。

  据这些犯罪嫌疑人交代,20余名团伙成员通常会被分为4人至5人一组,在不同省市作案。小组成员中,有人负责开车寻找“碰瓷”对象,并逼其超车,有人骑自行车载着伤者与其相向而行,寻找时机故意撞车假摔,有人则装作行人拦住“碰瓷”对象,鼓动其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最终选择花钱私了。

  为提高成功率残忍“造伤

  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个诈骗团伙的危害不仅“碰瓷”骗钱那么简单,一些不谙世事的年轻人成为头目们发财的“牺牲品”。

  杨培友就是其中一位。2014年10月初的一天,正在寻找工作的杨培友来到福建省漳州市,从朋友阿顺那里听说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运气好的话,一天能有一两千元的收入。杨培友信以为真,请求阿顺把这份“好差事”介绍给自己。当晚,阿顺就把杨培友带到了韩宁房间。韩宁告诉杨培友,他们在从事“碰瓷”诈骗的活动,成功一次就能弄到上万块钱,虽然刚开始分到的钱只有几百块,但是干的时间长了,分到的钱会越来越多。不过按照规矩,新进来的人都要先受点苦,将身上弄出点伤来再去“碰瓷”,这样成功率会很高。想到能挣大钱,杨培友不惜受点“小伤”,于是欣然加入该团伙。

  为了减轻杨培友的痛苦,韩宁专门拿出“K粉”让他吸食,等他昏睡过去后,用铁榔头将其左侧锁骨敲断……

  2014年10月27日,随着葛某的报案并提供协议及相关手机视频和照片,警方将以韩宁为首的“碰瓷”团伙捣毁,相关嫌疑人被一举抓获。

  结合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发生事故后不但要主动向警方报案,而且要对证据进行保存,如用相机、DV、手机等将现场情景拍下来,并看看有没有目击者愿意作证等,千万不要轻易答应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