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组织百名公众“听庭评审”

28.08.2015  18:48
       

  什么样的官司该打、什么样的官司不该打?这场官司是不是有诉讼风险?有没有其他方法来解决纠纷?……对基层法院来说,如何将这些普通百姓关心的问题说明白、讲透彻,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首要任务。

  8月27日上午,泰州高港法治办与高港法院共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公正司法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150余人在该院大法庭旁听评议一起民事案件庭审。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工委等部门领导参与旁听评议。

  该案系孙某与王营社区居委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15年3月3日,原告孙某的土地被征收。原告认为被告王营社区居委会的征地行为无法可依,且造成其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毁损,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耕地。庭审中被告辩称,其征地行为是根据省、市、区三级政府的批复按照程序执行的,被告已对原告所征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登记和公证,并将附着物和青苗补贴费用送至原告处,但原告拒收,要求被告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整个庭审持续近2小时,法庭上程序紧凑、进程流畅;法庭下座无虚席、秩序井然。

  “以平民化的方式传播司法,是司法公开的意义所在,也是人民法院应有的社会担当。”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富贵说,“敢于展现司法自信,才能赢得司法公信。”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逐步实现由“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夯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六项公开”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三个面向”。一是面向当事人公开。聚焦当事人司法需求,完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司法公开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自助立案、巡回立案,为群众提供“全透明、集约式、零距离、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公开立案条件,明确登记立案范围,对符合法律规定受案条件的,一律当场接收诉状、予以登记;对于起诉材料不齐全的,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全面告知补正材料、补正期限及法律后果。二是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在邀请公众旁听庭审的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电子触摸屏开展“全方位、零隐秘、无时差”进行庭审直播,让社会公众“听得见、看得着”;贯彻落实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制度,出台《裁判文书上网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文书上网的内容、流程和考评,上半年,该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全面推行司法网络拍卖工作,上半年共举行网上司法拍卖、变卖57次,成交率62.9%,远高于全省25%的平均水平,司法网拍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三是面向人大政协公开。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编发“向您报告”特色亮点短信,报送情况专报,报告审判执行工作;认真研究代表审议意见,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及时办理、答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来信,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和公正司法监督员,组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不断深化代表委员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评判。
 

      作者单位: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