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严禁连续加班!江苏紧急通知要求保障职工权益

27.07.2016  14:40

  交汇点讯 高温还在继续,江苏省气象台连续4天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对于企业来说,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7月27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企业高温期间严格控制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严禁连续加班加点。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企业在高温期间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落实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措施,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身体健康。为此,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执行相关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

  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以及以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奖金等行为的,及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如发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高温费的,劳动者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

  严肃查处超时加班行为。高温期间,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积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情况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控制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严禁连续加班加点。对存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铁路、水利等室外露天作业的施工企业,船舶修造、机械、冶金、铸造、食品等加工制造企业,从事室外线路安装的电力、通信以及交通运输、物流、餐饮、旅游等服务企业,将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如发现企业违反规定安排职工露天作业、超时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特殊工时,以及不依法建立考勤制度、拖欠克扣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职工健康损害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加强对女职工、未成年工较集中的服装、电子、玩具、食品等加工制造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心健康。对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规定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不依法建立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以及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夜班劳动等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查处纠正;对造成损害女职工、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等危害后果的,从重从快惩处;对存在使用童工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严厉处罚。

  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