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百名干部旁听检察机关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

20.06.2016  08:58

  6月17日上午,由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该区纪委组织100余名新录用公务员和部分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走进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某在担任高淳区古柏镇街道民政办社会救助协理员其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重复虚增人员等手段,骗取高龄专项补助资金32万余元,并擅自挪用高龄补贴、孤儿补助资金、大病救助等专项补助资金近50万元,超过3个月未还。

  经过前期的审理程序,当日上午法院对孙某一案进行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孙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宣判后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悔罪。

  高淳区纪委领导表示,今后在狠抓违纪、严惩贪腐的同时,还会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敬畏党纪,在思想上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清正廉洁的公务员。(肖水金/通讯员 丁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