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广告专项检查

03.03.2017  20:09

为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近日,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淳溪分局执法人员,开展广告监测和检查,防范及监控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广告发布。

据了解,投资理财的活跃带动了招商投资、金融理财投资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广告的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金融理财类广告中充斥着对未来收益等保证性承诺,宣称保本、无风险或保证收益率等内容,或者利用有关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受益者及逆行推荐、证明。由于投资者缺乏专业投资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加上发财心切,往往对广告宣传盲目相信,从而导致财产损失的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明文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高淳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投资理财需谨慎,要正确认识投资风险,合法理性投资。您看中的是高额利息,骗子们诈取的是您的本金。要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有效甄别投资渠道合法性,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丁超、吕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