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院:实施检察约谈不“空谈”

30.11.2015  16:57
  “今年,医药高新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局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11月25日,机关考核年度最后一天,尽管连日天色阴沉,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局长朱叶青却是一脸喜滋滋。而在去年,高新区发生6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这一可喜的变化,源于区检察院实施的检察约谈制度。

检察机关约谈发案单位,要在‘柔性’约谈中引入刚性制约,才能谈得深入、谈到实处,否则就成了纸上空谈。”区检察院检察长何建明介绍说。2014年12月,检察院推动园区管委会出台了《高新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约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检察院结合办案,对已发案或存在犯罪嫌疑的单位负责人、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或构成犯罪但被判处免除刑事处罚的单位或个人、职务犯罪易发高发岗位或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工作人员及负责人等七类人员进行预防约谈。

谈得内容,听者受触动。内容从哪儿来?从办案中来。检察官在查办职务犯罪时就是有心人,注意延伸办案链条,从嫌疑人的犯罪手法中“顺藤摸瓜”,深挖发案单位的职务犯罪“风险点”。

以2015年以来开展的5次集体约谈为例,约谈分别涉及工程建设、拆迁资金管理等5个领域,都是园区管委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约谈之前,检察官都做好“诊疗预案”,分析研究发案原因,总结特点规律,同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全程指导“会诊”,对症下药地提出预防建议,确保每谈一次,就能填补一系列漏洞。正式约谈时,检察官不仅仅只找案发单位及负责人谈,还约请其他单位负责相同工作的同志旁听,将约谈范围从“一案”扩展到“一域”,增大“防疫面”。

此外,谈话方式不止限于枯燥的“开会式”、“通报式”,还有播放改编自真实案例的微电影、组织约谈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看守所等形式。不光自己说,还得听对方说。检察官认真倾听和回答约谈对象提出的实际困难与改进需求,共同商讨整改意见,使检察建议真正接地气、出实效。

柔性约谈,刚性效果!《办法》规定,约谈对象在谈后十五日内必须向检察院反馈约谈体会、改进措施以及对预防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约谈单位的整改情况,区检察院采取跟踪式调查,检察官不定期回访考察,与负责人反复谈、深入看,并进行评分式考核。整改情况和最终得分将纳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年终考核考量,并提交区管委会。有没有改、改的措施实不实,园区领导都能心中有数。约谈不空谈,说一不二,制度才有刚性,预防才有权威。

如本文开头提到的住建局,2015年1月,区检察院针对2014年办理的该局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检察院针对排查出的8个职务犯罪风险节点提出检察建议,全程帮助住建系统对招投标程序、审批程序和工程管理流程进行了“全透明”化整改,使园区所有工程从招投标、审核、施工到最后的验收,整个过程向社会公开,并安排专人交叉管理、互相监督。阳光足了,照不到的死角就没了。2015年,该局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2015年以来,区检察院共有14名办案检察官先后与发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约谈32次,发出的8项检察建议全部得到落实,帮助相关单位排查风险源点8个,完善制度4项。 “检察约谈实施以来,已取得好的效果,希望继续深化和完善,将预防关口前移,打造我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特色品牌。” 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跃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