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高新区跃升国家级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4.03.2015  18:18

  中国江苏网3月14日讯 日前,《国务院关于同意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5〕25号)正式下发,批复同意连云港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区政策。这是我市在获批国家创新试点城市之后,获得的又一块科技创新“金字招牌”。未来,我市将以高新区为自主创新核心载体,实现创新驱动政策的先行先试,努力开创我市创新型经济的新纪元。

  近年来,我市科技工作突出围绕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成果转化,加大组织和推进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认可。2011年,我市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201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连续六年获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2014年,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1%,全社会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7%,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76件,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904.3亿元,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国家高新区,全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区域以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条件为依托,主要依靠国内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连云港高新区升格为国家高新区,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体现了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对我市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高度肯定,是我市在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中获得的又一张“烫金名片”,对我市实施“工业强市、产业立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市创新布局,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深远。

  随着国家级高新区获批,我市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进创新创业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打造自主创新战略高地、新兴产业核心载体、转型升级重要引擎和创新驱动先行区域。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