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第一阶段填报明日结束

02.07.2015  13:10

中国江苏网7月1日讯 7月2日下午5时,今年高招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将全部结束。目前,考生若需修改志愿,仍然可凭动态口令卡登录填报系统进行修改,明天下午5时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志愿。第一阶段主要是提前批、本一及本二批次的填报。

我省第一阶段志愿填报的时间为6月27日到7月2日下午5点。不过在第一阶段之中,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等项目较为特殊。6月29日下午5时,这些特殊招生类型的填报提前截止。同时截止的,还有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填报截止后,考生的自主招生、综合评价、专项计划等志愿都不能再修改,录取则将于7月8日之后陆续进行。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时)。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另外,今年考生仍只要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不需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据悉,提前批、本一本二批录取将从7月8日起陆续开始。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4日—18日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0日—24日录取;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6日录取;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4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22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含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计划);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以及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等。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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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要辨清“计划内”与“计划外

近日,不断有家长来电咨询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事宜。昨日,市招办就中外合作办学事宜进行了详细解读。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

中外合作办学多引进国外教育模式,使用原版教材,采取外教授课等。但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比较复杂,招生机构的水平更是参差不齐。

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例如一般的校际交流项目、外国大学预科班、双联学位、双语授课项目、引进外国高校部分课程等,均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范畴。

辨清“计划内”与“计划外

怎样选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呢?关键是要辨清项目属于“计划内”还是“计划外”。

计划内招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统招生。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并参加高考录取,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

计划外招生是学校采取自主招生方式招收的学生。学生无须填报高考志愿,只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一般会参考高考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先在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

一般情况下,“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是有保证的,多见于正规的学历教育高校。“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办学项目,高考时录取分数和同院校其他专业比相对较低,如中国农业大学中美合作经济学类专业,所录计划内考生高考分数达到农大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可。但中外合作办学在教学环境、培养模式等方面与传统专业有较大不同,一般采取双语教学,对学生的英语水平要求较高。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具有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招生形式。

关注所获学历文凭

目前,我国本科以上普通高等教育颁发的是双证,即学历证和学位证。凡是获得证书的学生都是在教育部有注册的。而国外的本科教育,则只颁发学士学位证。也就是说,“计划外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最终只能颁发国外学校的学位证书。而其中一些项目因没有“境外学位授予权”,还可能导致学生拿到的国外证书无法得到我国认可。所以,考生家长还要确认最终获得的国(境)外文凭能否得到教育部认可(可参考《教育部公布的44个国家学校名单》)。

考生和家长还要注意,有些计划内项目所发文凭也只是国内院校的学历和学位,而没有国外院校的学位。这主要是由学校之间合作形式决定的。一些独立院校、民办高校存在这种形式,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黄河科技学院与美国肖特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

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证书,体现了学生毕业后所获得的是什么样的学历文凭,它对学生的就业及未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考生家长在选择项目时一定要看清其所发证书的性质。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