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勇:情注法援炼真金

02.05.2017  11:02

张全连 程遥 孙修军

 

他,虽然不叫青天,却有一颗呵护百姓的高贵心灵;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举动,却用他坚守法治的执着写下大爱。以律为师,以法为业,他守住做人的底线,守护法律的尊严。

彰显善行义举,传递平凡感动。近日,由宿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主办的2016年度“感动宿迁十大人物”颁奖典礼上,获此殊荣的江苏永明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士勇的颁奖词格外引人注目,宿迁市委书记魏国强为他颁发证书和奖杯。

坚守法治有担当,胸怀正义为百姓。高士勇办理法援案件用的是真功夫!”宿迁市司法局局长徐乃生夸赞,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高士勇以真情为弱势群众撑起法治蓝天的执着大爱感动着宿迁。先后为弱势群体无偿办理法律援助130多件,减免代理费用50多万元,帮助当事人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以坚实脚步为弱势群众丈量出一份法治的温情。

医疗事故案,他穿越“技术迷雾”揭开真相

作为一名优秀律师,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还要掌握涉案相关专业知识。”高士勇认为,因此,在办理每一个法援案件中,他都潜心学习、反复研究,下足功夫。

2007年1月,泗洪县金锁镇女村民赵晓花产前检查一切正常,全家欢天喜地,期待新生儿呱呱落地。

然而祸从天降,新生儿一出生就夭折了,赵也因子宫破裂失血性休克,造成子宫全切除,又因缺血缺氧性脑病致其呈植物生存状态。赵晓花丈夫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医院方百般推卸责任,不愿承担赔偿。其丈夫迫不得已,来到泗洪县法援中心求助。

鉴定结论是一个比较复杂严肃的科学过程,这个案子要靠专业严谨的法律来解决。”高士勇安慰道。

这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案子,为揭开真相,高士勇差一点成了妇产科大夫。他整天跑书店、医院,买书,咨询。大量研究笔记《妇产科学》《药物学》两套书让他琢磨得熟透。同时,他还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多次接触患者家属,详细了解赵晓花入院前后及婴儿产前健康状况等环节。

医院用药欠妥,且手术不当,存在明显的医疗过失行为,医院应承担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高士勇在认真调查核实后认为。果然,不久,宿迁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与他想的一致:“本病例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对这个领域医学知识的稔熟,让高士勇在庭审中雄辩滔滔,连被告都感到吃惊。

高士勇根据已收集的证据,就医方使用缩宫素欠妥,按压子宫不当,导致新生儿窒息死亡、子宫破裂、失血性休克,存在医疗过失;新生儿死亡,患者全子宫切除术,缺血缺氧性脑病、去皮层综合症与医方医疗过失有因果关系等方面,分析严谨,条理清晰、丝丝入扣。最终,法院支持赵晓花的诉讼请求,判处医院赔偿85万元。

坑农假药案,他用“排除法”揪出“李鬼

援助之手,慈爱之心,护佑之盾,三个形象组成了法律援助的标志。”宿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慕伟告诉记者,这个标志温暖着受援人,也提醒着法律援助律师的社会责任。在办案中,高士勇心系群众极力维权,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法律援助的宗旨。

孙园镇村民王信桥,承包种植的200亩水稻严重减产,问题似乎出在使用的农药上,四处奔波无门,思来想去,王信桥走进了法援中心。

为使案件事实浮出水面,接受指派后,高士勇先后到南京、盐城、上海向有农药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申请鉴定、再鉴定,最终由上海市农药研究检测中心出具鉴定结论:该药“除了含有三唑磷外,还含有治螟磷、毒死蜱”。

可按照《农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农药中含有后两种成份,可以认定该农药为不合格产品。

为慎重起见,高士勇又从其他角度考量减产有无自身原因。最终用排除法,推定减产损失与李某所售的假农药具有关联性。并通过一系列筛选、对比、排除,形成了一个证据链,即:同样的管理模式、种植环境、气候因素,使用过李某农药的稻田严重减产,而没有使用过李某农药的稻田却获得了丰收。

庭审中,高士勇据理力争,泗洪县人民法院支持了高士勇的诉讼请求,判处李某赔偿王信桥6万元经济损失。该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

真谢谢您,我终于等到一个合理的说法,要不是您帮我讨回公道,我得把这个遗憾带进棺材!”拿回赔偿款那一刻,年迈的王信桥握住高士勇的手,激动得老泪纵横。

这样感谢的话语,高士勇不知听到过多少次,内心百感交集,深夜伏案的煎熬,调查取证的艰辛,庭审辩论的对决,在这一刻所有的付出都得到了报偿。

遗弃案:他借法理救赎迷途者

有的法律援助律师可能会遇到许多不理解,甚至是非议。但在高士勇的心中,法律的天平是衡量世间万物真假美丑的标准,不容亵渎。”泗洪县司法局副局长王丽娟这样评价。

家住名酒之乡的双沟镇的潘某,因为一次医疗事故,变成了智商低下、肢体残疾的弱者。关键时刻丈夫马某却抛妻弃女,还带上房屋拆迁补偿款及潘某医疗获得的赔偿款、医疗报销款50多万元,一走了之。

苍天之下,何为人间道义?病残中的潘某陷入了无底深渊。为给女儿讨回公道,潘某母亲用轮椅推着女儿走进了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

此案的关键,受援人要尽快拿到钱治病和生活。但如走诉讼程序,通过侦察、公诉、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到拿到执行款,需要漫长时间。”在征得法援中心领导和潘某家属同意后,高士勇决定采取以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威摄力,通过调解来达到诉讼目的。

办案思路明确后,高士勇先后多次到县公安局和当地派出所寻求协助找人,终于在马家人的帮助下找到了马某,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调解起初,马某并不愿意拿钱出来。为做通马某工作,高士勇首先从“”的层面教育他,向他讲解了遗弃罪的有关法律条款,并收集了遗弃罪判刑案例给他看,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其次是从“”的层面开导他。法理昭然,动之以情、晓知以理,马某终于醒悟,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首批25万元的救命款,交给了爱援人母亲手中。

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贫弱百姓解愁。多年来,高士勇坚守法治,明辨是非,认真办理着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弱势群体走出困境。同时也收获了“宿迁市十佳律师”、“江苏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坚守自己的本份,想受援人所想,急受援人所急,不为名利驱驰,不为得失拖累。练就过硬本领,全身心投入法律援助事业,做一名业务型律师,一名让受援人信任的律师,一名信仰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律师。”这是高士勇——一名“感动宿迁十大人物”的法援律师的内心独白。

来源:宿迁日报,2017年4月28日,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