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加入传销组织 六人因非法拘禁获刑

26.01.2015  11:24

以为朋友、网友找工作、合伙做生意等为由,将受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近日,市法院宣判一起非法拘禁案,六名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刑罚。

 

2014年7月29日,江某被传销组织成员骗至我市斜桥镇一民宅,被告人卢某等人采用言语威胁、不让出门等手段,剥夺江某人身自由,强迫江某加入传销组织。2014年8月8日,高某、李某也被以同样的方式强迫加入传销组织。2014年8月30日,江某等三人被公安机关解救。

 

据了解,传销组织以“人际网络营销”名义,层层骗人入会,收取每人2800元入会费。6名被告人最初也被人以帮找工作、做生意等骗入传销组织。成为传销人员后,曾经深受其害的他们忘记了痛苦,以同样的方式非法拘禁他人。“我没交钱的话怎么可能进去?后来去欺骗他人,主要是因为利益。”被告人卢某说。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刑6个月至2年不等。法官提醒,非法传销一般以“招聘”、“介绍工作”、“合作做生意”或“网友见面发展情侣关系”等名义,利用亲属、老乡、朋友等亲近的关系,谎称能获取高额利润,而将其他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活动。广大群众要了解非法传销的危害,切勿轻信传销人员虚构的“发财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