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驾车控制好“路怒症” 不开“斗气车”

16.12.2016  20:15

在江苏省“十大最令人厌恶的交通陋习”中排名第四的,是“开斗气车、猛轰油门高速行驶或者开高音喇叭招摇过市”。

 

现象:不少驾驶人遇到过或开过“斗气车

 

昨天上午8:20,正值上班高峰,秦女士驾车到人民南路与中洲路交叉口等红灯时,突然旁边车道一辆SUV将半个车头加塞至秦女士车前的空位,上班即将迟到的秦女士有点生气,摇下车窗:“急什么急,别人不要走了?”SUV车主见状也摇下车窗吼道:“马路又不是你家的,谁让你开得慢。”秦女士顿时很火大,但是为了安全考虑,秦女士没再理会SUV车主,绿灯亮起后让SUV车主先行。

 

记者走访我市驾驶人调查发现,近六成驾驶人都曾经遇到过“斗气车”,或者自己也曾经开过“斗气车”。遇到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心态不好的驾驶人容易被激怒,心情烦躁,甚至会情绪失控,引发事故。

 

案例:车内有两岁儿童仍开“斗气车

 

今年3月初,陈某驾驶着一辆大众CC沿着渔婆路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前方的中型货车一直低速行驶,陈某多次闪灯想超车,但是王某驾驶的中型货车并没有让行。陈某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中型货车的行驶轨迹并不稳定,有曲线行驶的现象。这让陈某怒火中烧,一个加速超过了王某,速度忽快忽慢行驶在中型货车前方,以阻挡其超越。王某也忍无可忍,想方设法超过陈某。就这样,两车互不相让,相互超车,一直追赶到市一中门口,在最后一次别车过程中发生了碰擦。令人震惊的是,在与王某“斗气”的过程中,陈某的车上还坐着一名两周岁儿童,幸好发生的碰擦事故并不是很严重。

 

【交警提醒】该案例中,中型货车和大众CC两车“你追我赶”的过程中,没有一方示弱。如果双方都能够拿出高姿态主动示弱,事情的发展应该会是另一种结局。

 

平时驾车过程中,遇到道路上一些非刻意的小误会、小摩擦在所难免,“退一步海阔天空”同样适用于我们日常行车。只要对方不是故意为之,我们又何必不依不饶?即便遇到挑衅,就一定要用生命去争个高低吗?放平心态、做好自己、包容他人,这才是驾驶人应该做到的。

 

【危害】开斗气车的驾驶人存在你追我赶甚至互相别车、撞击等危险行为,极易引发事故,危及自身及路面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而猛轰油门高速行驶或者开高音喇叭招摇过市的车辆,一方面影响道路交通整体环境,另一方面容易演变为飙车、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法律后果】开“斗气车”法律后果:如果斗气过程中存在追逐竞驶等情形,将可能因“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如果存在别车、撞车等情形,造成交通事故,法律后果将由故意撞击的一方承担,如果危及到其他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将构成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

 

猛轰油门高速行驶法律后果:如果车辆私自改变发动机功率或排气装置等已经登记的技术参数,将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开高音喇叭招摇过市法律后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安装、使用影响交通安全的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光电设备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禁止鸣笛的地点鸣笛,将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