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次组建重大刑事案件援助律师团

31.05.2016  12:31

  中国江苏网5月31日讯  近日,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律师协会正式公布新组建的“苏州市重大刑事案件援助律师团”人员名单,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实施意见》,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又一创新举措,在全市尚属首次。

          为规范人员招募,促进工作运行,保证办案质量,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通知,一是明确组建目的。组建“苏州市重大刑事案件援助律师团”是为进一步提高市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招募条件。规定近三年内律师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执业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执业经验的律师方可报名招募。三是确定服务内容。律师团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以及影响特别重大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经公开招募,认真审查甄选,10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志愿者成为“律师团”成员。同时,为发挥好志愿律师积极性,还另行挑选10位律师作为“律师团后备组”成员,也将承办部分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编辑: 顾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