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省级环保督察“动了真格”

13.07.2017  07:41

  举报电话成热线,交办回复加速度——

  “省环保督察组吗?徐州市鼓楼区苏宁广场(商业加住宅小区)楼上原来规划的是绿化花园,现改成烟道和油烟机,有噪声污染和油烟扰民!”……

  7月6日、7日,3个省级环保督察组先后进驻扬州、徐州、南通,拉开江苏首次省级环保督察的序幕。虽然才短短几天,但每天早晨8点半直至晚8点的“热线”,让电话接访员忙得口干舌燥、不时含起西瓜霜润喉片。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截至7月11日,3个督察组共受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488件,扣除重复举报与无法核实信息的举报,共向地方交办有效举报246件。

  推进生态文明的重大制度安排

  “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环保厅副厅长秦亚东介绍说,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提出建立环保督察机制,从2016年起,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国31个省(市、区)全面督察一遍。目前,国家已开展三轮环保督察,对包括我省在内的23个省份进行全面督察。

  去年7月至8月,中央第三环境督察组对我省进行督察。省委、省政府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举一反三决定在全省开展“263”专项行动。而整改方案和“263”方案均明确提出,“建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从2017年起,每两年对各设区市督察一遍。记者梳理方案发现,督察工作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名义开展,督察对象主要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查事又查人,收到举报迅速查处

  7月9日、10日、11日,徐州三次收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鼓楼区苏宁广场噪声污染和油烟扰民”问题。11日,徐州市鼓楼区郭开芬副区长带领环保分局、住建局、黄楼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约谈苏宁徐州大区常务副总经理高文卿,要求苏宁方面立即成立工作组,每天至少一次对业主公布整改进度,必须在12月底整改到位。苏宁广场方面表态按要求整改。

  接到“如皋印染整理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问题”的交办单后,如皋市环保局随即对企业进行调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而在2016年11月,南通港彩染色有限公司在未获排污许可证情况下,擅自租用前述公司北厂房从事纱线染色生产加工。7月9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仍在违规排污。7月12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启动按日计罚,同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针对环保人员的投诉,督察组同样展开积极调查。有群众投诉:“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金晟喷涂有限公司粉尘、噪声超标,无环评报告。去年开始向江都环保局投诉,姓吕的执法人员6月29日向企业发了停产告知书,从上周四开始到现在打姓吕的手机一直不接。

  7月8日,江都区环保局、郭村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金晟喷涂”开展现场调查处理。7月11日,区环保局监察室对区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监察员吕旭宏不接举报电话一事进行调查了解并提醒谈话。7月6日下午吕旭宏因参加区组织的省环保督察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手机调成静音。次日早上该同志与中队负责人现场检查工作时,举报人打电话给中队负责人,中队负责人就同类信访问题进行解答,并告知与吕旭宏在一起及不接电话的原因。

  靠制度与真抓实干保证威力

  三地对省级环保督察高度重视。督察组进驻当天,南通召开由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出席的动员会,在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信访交办第二天,该市就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从思想重视、整改提升、宣传发动、信息公开、督察问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为配合好省级环保督察,扬州市构建大信访机制:市协调联络组接到省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后,第一时间交办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明确其办访第一责任;从各县(市、区)、功能区抽调人员到市信访组集中办公,从市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每天组织信访会办,一案一审;充分利用媒介,并向全市市民手机用户发布短信,公布环境信访举报渠道;纪检监察机关还成立了专项问责工作小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对于省督察组交办案件,徐州提出“早、严、实”三字要求,办理时限按交办单规定的时限(5日内)要求上报,对于当日举报超过10次的举报件要在72小时内办结上报并公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不问责不放过)的标准,逐条解决、逐个销号,对于不按期办结和办理质量较差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启动问责。

  “江苏首次启动省级环保督察,向全省传递一个强烈信号,省委省政府对环保是真抓严管、持续施压、动了真格。”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国聘教授受访时表示,“两办”发布的方案,尤其强调督查结果的使用:如发现党政领导在环保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都将追究责任,这就保证环保督察的威力。他认为,有了好的制度,还需要真抓实干,对于督察结果一定要真正使用起来,从而保证督察取得实效,不断提高百姓的生态福祉。

  本报记者杭春燕

  本报实习生赵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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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