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期信用修复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班举办

28.11.2017  10:11

  

 
   11月22日,全国首期信用修复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班在苏州举办。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以及全国各省区市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会观摩。来自省信用办、信用信息中心,相关省级部门信用处室负责人、省各设区市信用负责人、苏州市相关部门和各市区负责人以及60家失信企业法人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陈洪宛,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省信用办主任戴跃强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卢渊致辞。 

 

 

 


  陈洪宛司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日趋完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核心机制,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等系列深化改革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信用修复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要素。对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保护社会主体的信用权益,倡导诚信守信的和谐氛围至关重要。苏州首创企业法人代表培训会议是一次很好的尝试。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丰富培训内容与形式,构建诚信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可以达到向信用修复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政策文件,探索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等目的,并以本次会议为蓝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推广铺开信用修复企业相关培训工作。
       戴跃强副主任指出,诚信江苏是江苏省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五大战略载体之一。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江苏组织架构不断完善、制度设计与时俱进、系统优化全面贯彻、归集信息量质提升、应用服务不断拓展。戴跃强表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成大势所趋,广大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树立四个认识,一是有违法失信切不可有侥幸意识;二是实施信用约束不以惩戒为目的;三是充分认识信用的价值;四是积极根据合法流程修复信用。
    培训会上,江苏省信用办、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省法院、省环保厅、省工商局、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部门分别结合各领域的信用管理工作,详细讲解了国家、省、市三级关于联合惩戒、“红黑名单”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分享实际工作中的典型失信联合惩戒案例,并就何为失信行为、企业如何修复信用、修复办法和流程等做了重点解答。培训内容紧凑、形式丰富,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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