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 男子卖笑气1.2万支获刑

07.04.2018  10:33

  4日上午,浙江省云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由云和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殷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予以继续追缴。

  经查,2017年5月至10月底,被告人殷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和淘宝平台批量购入笑气(品名:一氧化二氮,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被列为危险化学品),加价后出售给全国各地买家。至案发,殷某某共售出笑气1.2万余支,按最低销售价计算价值共计30余万元,非法获利共计3万余元。另公安机关在其住处当场查获笑气8000多支,按进货价计算价值共计1.5万余元。

  2017年11月27日,云和县检察院对殷某某非法经营笑气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

  笑气最早是作为麻醉剂使用,后来又成为食品工业添加剂,多用于蛋糕制作。而近年来,吸食笑气逐渐风靡国内各类娱乐场所,甚至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因为吸入笑气能让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有专家表示,一氧化二氮是具有毒性的,直接吸食笑气,会对人体产生不可逆的损伤,即使短时间内没有副作用,但并不代表没事,长期吸食会造成认知功能损害、记忆力损害,甚至损害脑功能。

  据悉,本案系国内首例以非法经营罪对非法经营笑气行为作出判决的案件,对利用网络非法买卖笑气的乱象发出整治信号,从源头打击了非法销售笑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