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馒头掺含铝泡打粉 常州16名小吃店主获刑

09.06.2017  11:25

  6月8日上午,常州经开区法院对13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因为在包子、馒头等面食中添加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常州16名小吃店主、摊贩获刑。这也是常州法院系统首次对这类案件作出判决。

   多家店的馒头包子中抽检出铝

  3月9日,武进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了辖区内小吃店、摊贩销售的面食,发现有的包子、馒头中含铝。经查,系使用了含铝的食品添加剂。

  蒋某从2015年7月开始在遥观镇经营小吃店,经营过程中收到过行政机关送达的告知书,但他依然使用含铝泡打粉。经检测,其生产的青菜包(熟)、生面团内铝残留量分别为263mg/kg、128mg/kg。6月8日上午,蒋某案一审宣判,蒋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2500元。

  邹某、孙某夫妻俩于2016年4月在武进区横山桥镇某村经营早餐店。2016年10月,听说国家禁止在加工馒头、包子时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后,就购买了无铝泡打粉使用。但今年春节过后,邹某在清理物品时发现还有几包用剩的含铝泡打粉,想想扔了可惜,就决定把这些泡打粉用掉,孙某没有阻止。经检测,他们生产的豆腐包(熟)、馒头(熟)、生面团内铝残留量分别为597mg/kg、619mg/kg、625mg/kg。最终,邹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孙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禁止孙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16名店主、摊贩被判刑

  据常州经开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该院受理了15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件。6月8日上午,对其中13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此前有两起已经宣判。据悉,15起案件共涉及16名被告人。

  记者了解到,这批案件是常州经开区法院首次审理涉及餐饮从业人员在制作、销售包子、馒头等面食的过程中,违法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案件。这15起案件也是常州法院系统首次对这类案件作出判决。16名被告人中,仅有1名被宣告缓刑。对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法院也同时宣告了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图卖相违规使用添加剂

  据了解,被判刑的大多是小吃店主、摊贩,其中不少是无证无照经营的路边摊。他们为什么要顶风使用含铝添加剂?涉案人员表示,使用含铝泡打粉能够降低成本、缩短发酵时间、改善口感,馒头、包子看起来卖相好、口感好。

  含铝添加剂的危害在哪?据了解,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人体摄入后仅有10%~15%能够排泄到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与多种蛋白质、酶等人体重要成分结合,影响体内多种生化反应,长期过量摄入会损伤大脑,可能患上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另外,儿童摄入过量的铝可导致发育迟缓,孕妇摄入过量则会影响胎儿发育。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如果想避免摄入过多的铝,除了从正规商家处购买面制品外,对于油条、油饼、麻花等油炸面制品,最好不要每天都吃或者一次吃太多。日常生活中还应该减少铝制器具、铝箔的使用,避免用铝制器具盛装酸性食物。(邵家伟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