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馆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

11.11.2016  22:36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宣传日”。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省档案局馆选择这个特定含义的日子,举办了以学习贯彻《消防法》为主题的“兰台讲堂”和旨在保护档案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灭火疏散演练。局馆领导赵深、罗玲玲和干部职工及物业公司安保人员共136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罗玲玲主持了“兰台讲堂”,保卫处庄华军同志作了《生命至上 远离火灾》主题演讲。庄华军同志曾长期在武警消防部队一线工作,有着丰富的火灾抢险救援经验,他从消防基础知识、火灾案例分析、消防安全的法定责任等方面,做了一场丰富而生动的消防知识讲座,使大家获益匪浅。

  罗玲玲在讲话中指出,今天我们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实战演练,目的是做到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安全意识,二是强化应对能力。她指出,人身安全至关重要,《消防法》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我们还要牢记档案部门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任,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在保护档案的“八防”或者“十防”要求中,防火排在第一位。这决定了安全工作是局馆工作的重中之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障安全局馆人人有责。她指出,对安全工作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局馆领导逢会必讲安全,局馆多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并将安全工作列为年度部门和个人考核的必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局馆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保卫部门适时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这些年来,局馆没有发生大的火情火灾事故,这是局馆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同志共同维护的结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安全隐患苗头仍然存在,这中间既有建筑设备老化的问题,也有一些人为因素。她强调,消防工作中有一句至理名言“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对此,我们需要保持十分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还要加强自防自救能力建设,切实做到四个提高: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四是提高消防宣传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最后她希望各部门和全体同志将安全意识转化为自觉行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守好档案安全这条生命线,共同维护局馆安全,真正履行好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随着 “演习开始!”一声令下,综合楼内外,演习各工作小组及参演人员按照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实战状态。释放烟雾,自动消防设施启动、警铃响起、切断大楼电源、迫降大楼电梯,工作人员在烟雾弥漫中按照火场逃生的方法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集结;保安队员在现场拉起警戒带、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迎接消防车到来;义务消防队员手持灭火器材冲入大楼“灭火”,一切按照预案要求紧张而有条不紊地进行。仅用2分钟左右时间 “火情”被扑灭,全部人员安全疏散到大楼外指定区域,演习取得了圆满成功。应急疏散演习结束后,还进行了灭火器灭火的实际操作。应邀现场指导演练的鼓楼公安消防大队何纲参谋充分肯定省档案局馆的消防工作,高度评价了消防演习的组织和保障。

  此次“消防宣传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显著提升了局馆四个能力建设,为实现档案工作“全国领先,全面领先”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