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老板盗电搭错线 “免费”用邻居电8年多

19.12.2014  12:20

  中新江苏网盐城12月18日电 (谷华 吴加全)盐城大丰县一饭店为节省经营成本,竟然私自搭线,免费用了8年的电,而8年中都是隔壁邻居替他付的电费。18日,大丰法院判决饭店老板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王伟与伍成在大丰一乡镇分别经营饭店和浴室。为了减少饭店经营成本,王伟打起了用电的主意,2006年12月的一天,他偷偷搭接了一根电线。此后将近8年的时间里,王伟的饭店一直用“免费”的电,暗自高兴的他没想到的是,这些电费都记在了邻居伍成的户头上。

  因经营浴室耗电较多,虽然自2006年年底起电费较以前有所增加,但伍成对此也一直未在意。2014年7月,妻子让伍成去电力部门缴电费,并查询电费升高的原因。工作人员确认电表数没问题,伍成顺便了解了左邻右舍的用电消费,不由心中泛起嘀咕。回到家后,伍成将所有用电设施处于断电状态,他吃惊地看到自家的电表仍在飞转。怀疑有人偷电,伍成随后报警,很快,邻居王伟偷电东窗事发。

  王伟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电力的犯罪事实。经测算,自2006年12月至2014年6月间,王伟从伍成家中盗窃电力总计6127度,合计价值人民币5286.04元。后王伟主动赔偿被害人伍成损失人民币5000元,并得到伍成的谅解。

  大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伟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刑罚。(文中人名为化名)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