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

01.03.2016  09:29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餐饮企业将实现“两证合一”。

  《决定》提出,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这一改革举措,既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也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址需要办理多张许可证等问题,将涉及全国243万家餐饮企业和1445万从业人员,有利于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有利于鼓励创业、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

  据悉,餐饮企业在办证过程中,要分别向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等。此外还要接受两个部门各自组织的检查验收和培训。卫生部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配备卫生管理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有些地方还要求到指定机构接受专门培训,并收取培训费用。

  取消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着力提高办证效率。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安全。接到传染病疫情及隐患的报告后,要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

  《决定》要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联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地整合调整工作的完成时限。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