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局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机制

21.06.2016  03:01

  近日,徐州市局结合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生鲜猪肉专项整治等工作,在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基础上,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机制,做到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控。一是严格准入,规范管理。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开展自检,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追根溯源,落实产地。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严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源头管控,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导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产地准出管理,实行场场对接、场地对接。三是技术支撑,资源共享。根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强化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发挥畜禽农产品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技术支撑优势,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科学统筹安排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计划。四是综合执法,形成合力。强化监管执法合作,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初级加工源头与运输、贮存、销售各环节的有效监管,建立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