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江苏加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力促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01.09.2015  11:26

  江苏高度重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去年1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下发后,江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心支持,大力推进机构职能整合,为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针对一些地方推进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5月,省局配合省编办等部门在如皋市召开全省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现场会,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层面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6月,省局又专门召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督促、指导尚未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市、县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确保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截至7月底,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组建独立设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局,99个县(市、区)全部组建了市场监管局,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具体承担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另有6个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全省1274个乡镇(街道)按乡镇或区域累计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890个,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任务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完成。

  在市县监管机构改革期间,江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完善体制机制,抓专项整治,强化依法监管,推进社会共治,全省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确定的重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着眼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监管工作全局,年初,江苏省局提请将若干重点工作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省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目前,各项重点任务均已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抽检监测年度计划,累计完成抽检监测任务2511批次。出台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确定74个县(市、区)为首批创建地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建设指导意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手册(试行)》等制度规定,大力加强食品基层监管规范化建设和入市后食用农产品监管。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建设,累计有4522家学校食堂达到量化分级“A”级标准。在建设药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全品种、全链条电子监管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例会制度,开展集中培训,督促企业入网和改造,已有2.24万家零售药店入网,数量居全国首位。

   查处了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案件。 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江苏省局相继组织开展了乳制品、冷冻肉品、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及调味料、银杏叶药品和保健食品、中药饮片、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化妆品、体外诊断试剂、装饰性平光隐形眼镜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上半年,江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累计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违法案件1800件,案值1118.9万元,罚没款1711.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查办违法犯罪案件53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2个,取缔无证经营户140个,停业整顿12家。泰州市局联合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查办的“4·23非法走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牛肉案”、扬州市广陵区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的“7·26彭某等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宝应县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办的“9·24胰康降糖宁胶囊假药案”等大案要案的成功破获,在全省和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

   不断健全完善食品药品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江苏省局积极推进《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电子追溯系统建设进程,截至目前,累计已有374家企业纳入追溯系统。按照“三分监管”要求,累计检查风险程度高和质量保障能力低的食品生产企业8589家次,发现问题6096个,问题整改率95.9%。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深化,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等级评定19.2万余家,其中优秀等级单位1.68万家,占已评定单位的8.76%。制定了舆情监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会商、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等制度,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做优做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江苏食药”政务微搏等品牌,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出台《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贯彻省政府信用管理三个办法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谋划和制度设计。

   医药工业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今年以来,江苏省局继续坚持“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注重通过政策扶持、行政指导、提高效能等途径,加大对重点医药产业基地的支持力度。修订出版了《江苏省中药材标准》,组织实施医院制剂标准提高和药品再注册工作。制定了《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积极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GSP进度,全省392家应予实施新版GMP的药品生产企业已有311家通过了新版认证,总体通过率79.3%,通过GMP认证数居全国前列;完成药品批发企业认证检查27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84家,核发证书431张。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已基本建成,将于10月份交付使用。良好市场环境和科学有效监管服务有力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6月份,江苏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实现总产值1659亿元、销售收入1613.8亿元、利润16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3%、14.8%和19.7%,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下一步,江苏省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考评等途径,层层传递压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四有两责”要求落实责任,推动和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同时,要求市县监管部门,尽最大努力把各方面资源力量整合好、运用好,落实好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和对市场上销售食品的定期抽检两项职责。将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协调、督查、考评和问责职能,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健全完善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强化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和导向作用。推动落实监管人员责任“上墙”要求,无论审批准入,还是事中事后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监管人员勇于负责、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总之,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把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好,把作风和形象树立好,为圆满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提供可靠的保障。 食药宣

                                                                                                (新华日报,2015年9月1日,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