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侦办食品犯罪增八成 今年已立案369起
16日,江苏警方公布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侦办的4起食品犯罪典型案件,并通报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情况。今年全省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食品犯罪案件3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1人,同比分别增长78%、119%。
去年4月,泰州市公安局根据市海关缉私局、食药监局移交的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等17人,扣押走私牛肉100余吨,价值600余万元。2013年至案发,姚某某等人从印度购进大量冷冻牛肉并通过张某某等人走私到泰州后对外销售。今年1月,4人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9万至30万元不等。
去年3月,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查获假鸭血约2.5吨。2014年9月至案发,杜某某从屠宰厂购进牛血,在自家作坊内违法添加甲醛后冒充鸭血销售。今年1月,杜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3月,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区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7人,查获问题生猪99头。去年3月,陈某某从方某某、吴某某处收购未经动物检验检疫部门检验的生猪99头,并安排宋某某、吴某将该批生猪运往屠宰厂,途中被民警查获。去年12月,陈某某等7人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至6万元不等。
2013年7月,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根据食药监部门移交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等6人,捣毁生产、销售、仓储窝点8个。2009年至案发,刘某、王某某、席某某等人委托彭某某生产非法添加西药的保健品并分销到多个省市, 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去年12月,彭某某等6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4年不等,并处罚金30万至4000万元不等。
(苏宫新 任松筠)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