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制度 禁止生产乳制品

03.07.2016  21:51

  金陵晚报讯(通讯员 滕志铭 记者 李花)江苏食品小作坊开始实行登记制度。今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对改造后符合卫生等要求成功领到登记证的小作坊,各市有一定程度的补贴,南京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改造基金。
  改造前和改造后有什么区别?昨天上午,记者前往南京两家领证的小作坊探访。“以前我们就是夫妻店,原料都放在冰柜里,其他的环境也不太在意,现在有了大冷库,环境也改变了不少,水泥地都贴上了瓷砖。”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惠宁鸭业的老板刘志生说。这个生产脆皮烤鸭的小作坊藏在小巷子里,很难找到,面积不大,但原料冷藏间、解冻间、腌制间、烘干间,都分得很清楚。另一家是酱牛肉小作坊,叫王永军食品加工部,每天出产二三十公斤的酱牛肉,墙上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公示栏上,很显眼的区块标出了添加剂:红曲红和亚硝酸钠,并对用量做了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冯宜敏介绍,江苏有食品小作坊3.5万多家,从业人员8.7万人;各类食品摊贩近4.9万家,从业人员9.2万多人,消费人群广泛。作为食品行业的重要补充,他们客观上将大量并长期存在。
  据介绍,《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引导和扶持措施。《条例》指出,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金陵晚报,2016年7月1日,B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