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取得初步成效

06.04.2017  10:10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促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推动社会共治,营造诚信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南京南通成国家试点

  2015年以来,我省共有73个县(市、区)参与了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南京市、南通市分别于2015年9月和2016年5月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纳入第二、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地区。2016年9月以来,全省各地级市食安委陆续组织对参与首批创建的县(市、区)进行了初审验收,验收合格的,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食品安全办共上报推荐了26个县(市、区)接受省级复核,占参与创建总数的35.6%。同年9月,省食品安全办印发了《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指标(2016版)》,从9个方面设定了50个考核指标。采取遴选方式,确定了参与创建考评的第三方机构,确保考核工作更加科学,更具公信力。组织开展了有奖征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志、宣传标语活动,邀请专家进行了评选,提高创建工作社会知晓率和辨识度。

  各地创建工作形式多样

  省级示范城市严格督查

  为了全面评估江苏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效,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17日,全省对申请省级复核的26个县(市、区)进行“一票否决项”创建工作督查。督查采取由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有关评价的方式,督查内容包括对地方政府主管开展创建工作深度访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评价性抽检、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情况调查等四个方面。督查结束后,第三方机构出具创建工作评估报告;省食品安全办在全省通报督查情况,并对通过“一票否决项”考评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现场评价,最终按程序确定首批命名城市。

  全省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形式多样地开展创建工作。如南京市明确了10项创建工作重点项目任务;无锡市出台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意见;徐州市制定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建设小餐饮规范店50家;苏州市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有效净化了市场;南通市针对学校食品、农村集体聚餐、放心豆制品、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淮安市建立了全国首家“舌尖110”指挥中心,提高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效能。

  市场环境全面净化

  社会共治持续推进

  各地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中,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南通市通州区各部门共组织开展百余次专项整治,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徐州市云龙区校园周边整治、泉山区多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东海县“亮企”“亮店”“亮厨”行动均取得明显成效。

  张家港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探索实施第三方食品安全审计机制;盐城市大丰区积极打造“食安大丰”城市品牌,“食安大舞台”送戏下乡,“食安校园行”形式丰富多彩,达到共治共享的浓烈氛围;扬州邗江区利用“美滋滋”信息化平台为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和社会共治提供新路径;靖江市密切关注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任重而道远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创建工作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督查通报长效机制;加强创建工作宣传,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拓展第三方机构参与创建工作领域,切实增强创建考评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研究出台我省创建评价与管理办法,建立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通过创建切实解决监管队伍、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 食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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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