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惩食品安全犯罪 2015年起诉1134人

19.01.2016  19:37

  交汇点讯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今日公布打击危害民生领域犯罪工作情况,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43件1355人,提起公诉569件1134人。其中,受理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247件621人;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324件565人;受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72件169人。

  省检察院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共对媒体高度关注、公众反映强烈、有重大影响的3批9起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3批16起涉嫌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如皋市检察院依法办理的公安部、高检院督办的“11.11”特大制售有毒有害肉制品系列案件,截至11月底共移送审查起诉9件30人。

  检察机关分析发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共同犯罪现象突出。共同犯罪现象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比较突出,多数犯罪嫌疑人以家庭小作坊式的经营方式,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分工合作,犯罪的隐蔽性较强。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中,共同犯罪案件数占起诉案件总数的54.79%;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共同犯罪案件数占起诉案件总数的39.82%。如高检院挂牌督办、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11.13”制售有毒有害食盐案中,被告人王海强明知被告人姜军锋(系王海强的姐夫)等人向其销售的精制盐是工业盐,仍将上述的7700吨左右工业盐分类包装成食用盐,以每吨人民币9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江天火生、张桂连(两人系夫妇)及胡大林、江五连妹(两人系夫妇,江天火生与江五连妹系党兄妹)等人。被告人王海强非法销售金额690万元左右。去年年底,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以8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环境领域同样备受公众关注。记者了解到,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754件1577人,同比上升85.31%,提起公诉625件1188人,同比上升162%。其中,受理污染环境案件177件471人,同比上升50.96%,提起公诉137件344人,同比上升144%。污染环境案件的发生,不仅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整治、救护。如徐州市陆满意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中,被告人将未经处理的废酸非法倾倒在坑塘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经检测,被告人倾倒的废酸PH值为1.0,属腐蚀性危险废物。经新沂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合计价值为人民币960余万元。

  交汇点记者顾敏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