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将部队作风带入基层的“老潘”(图)

18.07.2016  17:10

 

 

老潘,盐城市亭湖区新区司法所所长,全名潘月华。2005年,副营转业的时候,他还是小潘。扎根基层11年,小潘变成老潘,但他始终保持军人本色,将部队作风在基层岗位上延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老潘先后担任亭湖区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基层科长,2010年7月,担任新区司法所所长,“零距离”服务群众已整整6个年头。担任司法所长以来,他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人民调解能手、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荣誉。

注重学习创第一。 转业后,业务知识相对缺乏,老潘重视学习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业务知识,跟单位领导和老同志学习工作经验,跟律师、法官学习法律知识,到外地考察学习先进做法。通过学习实践,他的思路更加开阔、业务更加精通、服务更加科学、学用结合成效更加明显。在他的带领下,新区建立了亭湖区首个法治文化广场、全市首个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并实现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全覆盖。

适应环境有作为。 老潘适应环境能力很强。他在担任基层科科长期间,严格履行司法行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曾冒雨陪着盐城电视二台《7点看法》栏目到亭湖区永丰调委会,拍摄现场调解一起因妻子赌博不顾家,丈夫气得要自杀的家庭矛盾“都是赌惹的祸”,该案例被盐城市司法局评为最佳调解案例。老潘担任司法所长后,将每项工作都立出制度、程序、目标、措施,带领全所人员围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创新业绩,单位每年都被评为先进司法所。

服务基层走一线。 老潘服务基层始终坚持三个深入,即深入农户,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宣讲法律知识;深入社区,在引导干群依法办事中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企业,在协调处理企业职工矛盾中宣传法治精神。2014年9月,盐城市中马集团一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因没有遵守作业规程,手指受了伤,经鉴定为轻伤,就赔偿问题与集团发生了矛盾,受伤职工带人在企业内闹事,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老潘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掌握情况,协调处理,先后3次到企业进行现场调解,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教育疏导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6年来,老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20场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50000余份,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80余件,涉及金额达3000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12起200人次,防止群体性事件6起150人次,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97人,成功解矫81人。他有一句名言:“我是一名军人的时候,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国家的安危,我甘心冲在危险第一线。现在我是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我更要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