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畅:构建协同高效“大行政检察”格局

14.06.2023  11:05

2022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涉行检察监督工作规定》,以涉行政类检察监督工作为抓手,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大行政检察”格局,着力破解行政检察监督线索少、案件类型单一,以及部门间协作不畅等问题,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均衡发展。截至目前,我院已围绕11个领域开展个案或者类案监督35件。

切实转变理念,适应形势发展。长期以来,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发展普遍较为滞后。为有效补齐短板,我院树立“大行政检察”理念,明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办理具体案件中,指定专人收集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类及非诉类案件线索,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推动构建一体联动、协作有力、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

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头对接。以往行政、刑检、公益诉讼等部门均与行政机关打交道,既因重复劳动造成资源浪费,也因多头对接影响行政机关配合度和积极性。同时,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刑检部门分工进一步细化,也不宜再牵头“两法衔接”工作。为此,我们明确由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两法衔接”,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日常联系,监督纠正“刑行衔接”中的怠于履职行为;刑检部门侧重个案办理,负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会商办理,以及案件不起诉后的线索移送。当然,在办案确有必要时,行政、刑检部门也可以共同参与联席会议,协同开展工作。

完善运行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我们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按照分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建立监督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实现有机贯通、融合发展。刑检、控申、刑执等部门重点审查案件中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现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例如,控申部门办理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中,发现某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可能存在履职不力问题,遂将线索移送,后行政检察部门依法督促涉案街道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指导、监督。此外,我们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行政检察部门召集,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判案件线索,并通过制定会商文件、印发会议纪要等形式,统一执法司法认识。

打造数字检察,消除信息孤岛。我院树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探索构建“行政检察法律监督模型”,打造“互联网+检察监督”模式,推动行政检察办案从“个案为主、数量驱动”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例如,我们通过大数据碰撞发现某文物保护单位房屋产权人违法违规修缮线索,经过调查,依法督促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许可职权,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监管。我们还积极对接各家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平台,全力拓展数据共享范围。

夯实履职基础,推进专业化建设。针对以往行政检察部门职能交叉、力量不足等问题,我院将原先设置在行政检察部门的公益诉讼职能剥离,让其部门职能更清晰,检察官精力更集中。同时,我院借力辖区高校众多的资源优势,加强检校共建,推进行政检察人才专业化建设;组织行政检察部门人员与法官、行政执法人员等同堂培训,培育优秀办案团队;针对刑事案件中行政监督线索较多的实际情况,推进刑检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人员轮岗交流,促进双向提升。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 颜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