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频现“毁绿建车位”引起争议——化解停车难,非得向绿化开刀?

24.03.2016  11:10

  新华调查

  中国江苏网3月24日讯 阳春三月,本是植树种草的黄金时节。然而,为化解越来越棘手的小区停车难,南通一些居民小区却反其道而行之,不惜拆毁绿地建设停车位。更有甚者,把小区内的绿地全部铲除改建停车场,引发争议。

  “毁绿拓位”成常态

  业主意见不一

  “现在车子越来越多,‘一位难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小区里的绿地改建车位是可以的。不改造怎么办,这么多车停哪里去?”“这种行为很自私。你们要停车,难道就得以牺牲绿地和居住环境为代价吗?能不能别动小区绿化的歪脑筋啊?!”近日,一场以拆绿地建车位为主题的“邻里议事会”在南通市学田街道紫荆花社区举行。

  “没车的业主希望多保留些绿化,有车的业主希望多改造出一些车位。”在该市某机关工作的陆锦林是紫荆花社区居民,他无奈地告诉记者,每次议事会,如何合理改造、保留绿化都成为邻里居民讨论的焦点,像这样意见不一的情况经常发生。

  随着机动车辆数量飙升,车与人争绿地、争健身场地的现象正愈演愈烈。学田新村是南通“小区绿化改造车位”较早的老小区。记者走进小区看到,小区内尽管不够宽敞,但不少地方还是铺上草砖改建出不少停车位。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居民告诉记者,该新村建于上世纪90年代,建设初期就没有规划预留停车位。但近几年随着私家车迅速增多,停车难日益凸显。2013年,崇川区政府投资50万元,对小区3200多平方米绿化进行改造,新增了近170个停车位。“还是杯水车薪,尽管停车位增加了,但赶不上车子增长的速度,现在停车难还是没能得到根本化解。

  记者调查发现,“毁绿建车位”这种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并成为共性难题。南京江宁区一位社区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不拆绿地吧,车子确实没处停,车主闹;拆吧,小区内“绿色”变少了,业主闹。“意见不一,矛盾全堆到我们社区来了,我们真的很为难啊。

  业主“议事会”通过

  越权毁绿也属违法

  “社区牵头拆绿建车位,不仅犯难,而且还涉嫌违法。”上海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宜国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土地(道路、绿地等),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需改变使用性质,需至少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使业主议事会同意了,但如果程序不当,这种行为也违犯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对此,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风景园林处处长季瑞元表示赞同。他忧心忡忡告诉记者,眼下车与人争绿地,一些社区以《物权法》说事,但他们忘了其前提是不能违犯《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这就意味着,即使业主议事会同意,但不经报批调整小区绿地规划,也属越权行为,同样不合法。

  季瑞元说,从小区的居住环境来讲,毁绿建车位不仅影响了小区整体的景观效果,也不利于减尘降噪,最终影响的还是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强化科学管理

  提高空间利用率

  不管业主是支持还是反对,“毁绿建车位”不是长久之计。

  “提高空间利用率,向空间要‘空间’或是一条出路。”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老小区停车位紧缺,主要是由于早期规划滞后,停车位规划不足甚至没有考虑。随着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解决停车难,不能把眼光都盯住小区有限的绿地不放,而要拓展思路,向地下和天上要空间。

  他进一步解析说,“空间”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目前不少老小区内或周边的一些小游园、绿地地下基本没有建筑物,可开发建设地下升降多层式公共停车库;二是对小区内部分闲置公共地块拆零归整,建设立体停车场。此外,一些城市为解决这一难题,还采取拆除部分居民楼改建立体停车场的做法,用最少的地面来建造最多的停车位。

  在南通北濠桥东村,记者看到该市首个新村立体停车场。东村社区党委书记葛晓雯介绍,他们在43幢楼边劈出一块空地建了一座二层楼高的立体停车场。“没有占用多少公共绿地,却一下子增加了200多个汽车位,另外还准备了300多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无论如何,“毁绿建车位”引出的争论更值得城市建设管理者思考:要从根源上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还是需要政府作为。“把小区停车难问题扔给社区,实际上是扔下一个无解的死结。”住建部城建司相关专家提醒,针对老小区停车位紧缺的现状,相关管理部门至少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营造便捷出行环境,引导居民少开车、多乘公共交通;二是强化科学管理,整合小区邻近单位、公共场所车位,引导实行昼夜错时错位停车,进一步提高现有车位利用率;三是尽可能更多地发展公共停车位,可以在适当的地方建公共停车场,同时在邻近小区的马路上增设一些夜间停车位。本报记者陈明付奇

编辑: 顾志铭